单位活期存款是存款人将合法拥有的暂时闲置的资金存入银行,不约定存款期限,依照郑州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按季计取利息,存款人可以随时办理存取款。
郑州银行单位活期存款业务介绍
单位活期存款是存款人将合法拥有的暂时闲置的资金存入银行,不约定存款期限,依照郑州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按季计取利息,存款人可以随时办理存取款。
细分种类:
为存款人开立的用于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称为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可细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
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般存款账户:
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而另外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专用存款账户:
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
临时存款账户:
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功能与特点:
可以为存款户办理日常资金收付结算,方便、快捷、安全。
适用范围: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按期进行工商年检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
币种:
人民币。
价格:
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在一定幅度内上下浮动,按季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服务渠道:
郑州银行各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电话银行等。
客户申请材料:
1、开户申请书;
2、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开立相应账户所需的证明文件;
3、单位预留印鉴;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5、郑州银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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