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而制定。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兴业银行及他行签发的、其本人名下的未到期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设置质押,从兴业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而制定。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已经2006年12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5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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