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银行单位定期存款业务介绍:单位定期存款是银行为吸收单位长期闲置资金而开办的存款业务。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及银行贷款不得作为单位定期存款存入银行。
鞍山银行单位定期存款业务介绍:
单位定期存款是银行为吸收单位长期闲置资金而开办的存款业务。财政拨款、预算内资金及银行贷款不得作为单位定期存款存入银行。
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档次分为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在存期内按存款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
单位定期存款的起存金额为1万元,多存不限。
办理指南:
鞍山银行各支行和营业部等对公分支机构均可办理公司客户的定期存款业务。在存款时,企业客户需要提交开户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等,并预留印鉴。由基本账户取款时,须出具开户证实书并提供预留印鉴,且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本息转入基本帐户,不得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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