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3日,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辽宁正国”)发来的《告知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5月23日,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辽宁正国”)发来的《告知函》。
《告知函》载明,2022年5月20日晚,华晨集团、辽宁正国、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管理人和业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业乔集团”)四方共同签署了《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之投资协议(申华控股股权相关资产)》(简称“《重整投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业乔集团拟以现金人民币643,657,456元受让华晨集团持有的公司1.11%股权(对应21,673,266股股票)、辽宁正国持有的公司10.14%股权(对应197,280,000股股票)、华晨集团持有的辽宁华晟100%股权(辽宁华晟持有公司11.68%股权,对应227,412,000股股票)。
《重整投资协议》所述内容将作为重整投资事项之一,写入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法院裁定批准后方可执行。《重整投资协议》将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重整计划后生效。如本次股权交易顺利推进并实施完成,业乔集团将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22.93%股权,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提交重整计划的受理通知。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合并重整相关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公司将持续关注间接控股股东重整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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