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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交易简要内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新材”或“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安徽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投资”)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与深圳科惠欣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惠欣融”)、阮纪友先生、廖洪海先生共同投资设立深圳众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相关主管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众源新能”)。众源投资最终持股比例为40%。

证券代码:603527证券简称:众源新材公告编号:2022-052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新材”或“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安徽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投资”)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与深圳科惠欣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惠欣融”)、阮纪友先生、廖洪海先生共同投资设立深圳众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相关主管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众源新能”)。众源投资最终持股比例为40%。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未与阮纪友先生发生过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在扎实做好主业的情况下,正快速切入新能源领域,在该领域进行产业布局,而储能是被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发展的行业,是确保“双碳目标”得以实现的支柱型产业。在此背景之下,公司看好储能行业的前景与发展空间,有意在该行业进行产业布局,因此,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以自有资金出资4,000万元与科惠欣融、阮纪友先生、廖洪海先生共同投资设立深圳众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众源投资最终持股比例为40%。

众源新能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阮纪友先生回避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未与阮纪友先生发生过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阮纪友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阮纪友先生为公司的关联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阮纪友先生,1964年2月生,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台州市路桥精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经理。

关联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阮纪友先生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其他主体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深圳科惠欣融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BXP6X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58号蛇口生活服务大厦302

法定代表人:宋展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年05月27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主要股东:浙江雅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0%、上海科惠价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

该公司为新设立公司,其控股方浙江雅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1,445.80万元,负债总额15,796.51万元,资产净额35,649.2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96.71万元,净利润-30.70万元,资产负债率30.71%。

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1,176.85万元,负债总额15,528.32万元,资产净额35,648.53万元,2022年度一季度营业收入51.42万元,净利润-0.75万元,资产负债率30.34%。

交易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科惠欣融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廖洪海先生,1979年8月生,中国国籍。曾任深圳库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副总裁。

交易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廖洪海先生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2、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为新设企业,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3、拟投资设立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众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兴华路4号三楼301室

经营范围:电站、充电设施、储能设施、配电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风电设备、光伏设备、储能设备及其他电器设备的销售;能源信息服务;电力系统自动化、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设计及技术开发;电力自动化和工业自动化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及电力自动化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的销售。电力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咨询、调试、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与管理服务。互联网、物联网、智慧能源领域的软硬件平台研发与应用;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储能新材料、能源技术及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储能电池、电极材料的研发与销售;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提供能源监测、节能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能源服务;新能源、新能源微电网、可再生资源、低碳环保、新材料、节能、智能配电网等技术开发与应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储能系统及设备的研发、集成、销售和技术服务;储能材料、调温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节能产品、太阳能产品、热泵产品、空调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大数据分析、数据服务与管理等;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相关配套业务(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储能系统及设备的生产。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以储能系统集成产品方案为主导,推动形成企业用户端储能系统产品及运营体系服务模式;制定并形成储能集成运营标准化体系;在能源领域积极布局能源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构建“源网荷储”的新生态网络体系,打造系统平台。

以上注册登记信息为拟申报信息,最终以相关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五、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各方均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本次交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同股同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相关协议尚未签订,公司将在协议签订后披露进展公告。

七、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储能是被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发展的行业,是确保“双碳目标”得以实现的支柱型产业。公司看好储能行业的赛道与巨大市场发展空间,因此与各方共同投资设立众源新能,在分布式新能源、工商业用户、智能电网、电力大数据、绿色能源金融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与能源管理综合解决方案。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对储能行业的看好,选择进入该行业,有利于扩展公司的产品及业务范围,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有利于为公司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6月21日,众源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深圳众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关联董事阮纪友先生回避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2022年6月21日,众源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深圳众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将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经核查,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各方均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为确保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高效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修订、补充、签署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27证券简称:众源新材公告编号:2022-054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安徽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投资”)

●投资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后方可实施。本次增资后,众源投资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运营风险以及经济环境等方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的经营发展需要,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新材”或“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对众源投资增资6,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众源投资的注册资本由9,0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6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2TTRCPX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48号办公楼406室

法定代表人:封全虎

注册资本:玖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9年6月18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投资及管理咨询。投资设立相关基金管理机构,法律及相关管理规定允许的其它投资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众源新材持有100%股权。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967.95万元,资产净额8,967.57万元,2021年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61.2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为众源投资单体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975.23万元,资产净额8,975.23万元,2022年一季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7.6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为众源投资单体财务数据)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众源新材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长期将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尚需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后方可实施。本次增资后,子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运营风险以及经济环境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近12个月尚未披露的累计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告事项之外,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尚未披露的累计对外投资情况(不含本次对外投资)如下:

2021年8月,因业务发展需要,众源投资出资1,513.45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众源投资持有其85%的股权,该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1年12月,因业务发展需要,众源新材出资3,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进行增资,该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2年2月,因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众源投资出资300万元与其他股东共同投资设立鸿鑫投资(苏州)有限公司,众源投资持有其10%的股权,该事项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2022年6月,因业务发展需要,众源投资出资2,026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安徽众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众源投资持有其70%的股权,该事项尚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27证券简称:众源新材公告编号:2022-055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7月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7日

至2022年7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6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6月2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2年7月6日(上午9:00--下午16:30)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奚海波

联系电话:0553-5312330

传真:0553-5315738

邮箱:ahzyxcl 126.com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湖北路48号

邮编:241008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27证券简称:众源新材公告编号:2022-050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新材”或“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通过电话和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2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封全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深圳众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关联董事阮纪友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27证券简称:众源新材公告编号:2022-051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通过电话和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1日下午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成强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深圳众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27证券简称:众源新材公告编号:2022-053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众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科技”)、安徽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哈船”),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新能源科技、安徽哈船本次拟向银行申请需提供担保的综合授信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由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新材”或“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1)公司拟为新能源科技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为安徽哈船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2年6月17日,已实际为新能源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47.87万元;已实际为安徽哈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2年6月1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74,24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70.38%。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拟为新能源科技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为安徽哈船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新能源科技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安徽哈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哈船”)的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持有哈尔滨哈船85%的股权,哈尔滨哈船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上述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安徽众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湾里街道桥北工业园7号厂

法定代表人:奚海波

注册资本:2,2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池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企业管理咨询;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339.14万元,负债总额1,273.98万元,资产净额2,065.16万元,2021年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134.8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438.46万元,负债总额1,511.25万元,资产净额1,927.20万元,2022年1-3月份无营业收入,净利润-137.9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新能源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的控股子公司,众源投资持有新能源科技67%的股权,芜湖宝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新能源科技33%的股权。

(二)公司名称:安徽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化工集中区纬九路以北、罗岗河以西

法定代表人:柳友贵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保温材料、减震降噪材料、特种功能材料、防腐材料、船舶材料、船舶配套设备、复合材料生产、设计、研发、加工、组装、销售;船舶内装工程、保温工程及防腐工程;金属表面处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842.89万元,负债总额899.3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99.28万元,资产净额1,943.55万元,2021年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45.3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010.27万元,负债总额1,115.1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4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14.62万元,资产净额1,895.13万元,2022年1-3月份无营业收入,净利润-48.4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安徽哈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哈船的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持有哈尔滨哈船85%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新能源科技、哈尔滨哈船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新能源科技、安徽哈船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新能源科技、哈尔滨哈船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事项是合理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6月1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74,24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70.38%,公司实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56,24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53.32%,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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