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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22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伟民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002866证券简称:传艺科技公告编号:2022-038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22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伟民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并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2021年度权益分派,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0.95元/股调整为10.89元/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86元/股调整为11.80元/股。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静、许小丽、刘赛平、刘文华、刘林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智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纬电子”)同宁波海盈汇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盈汇鑫企业)、自然人杨磊先生、自然人杨崇义先生共同合作设立孙公司“江苏传艺钠电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孙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智纬电子出资2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海盈汇鑫企业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自然人杨磊先生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自然人杨崇义先生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www.cninfo.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66证券简称:传艺科技公告编号:2022-039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22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并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2021年度权益分派,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0.95元/股调整为10.89元/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86元/股调整为11.80元/股。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相关股票期权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66证券简称:传艺科技公告编号:2022-040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董事会决定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2、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并确认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3、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6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2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向17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559.2万股,本次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1.23元/股,拟向17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72.8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6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6、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权登记的过程中,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拟对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拟对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对其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60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61.00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60人,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542.10万份。

2019年1月29日,上述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其中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19年1月29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1月31日。

7、2019年8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23元/股调整为11.14元/股。

8、2019年12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确认,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上述14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353,120股限制股票和1,522,260份股票期权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时因1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1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227,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346,8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10、2020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1、2020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登记,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9年12月10日,授予对象14名,授予价格6.03元/股,授予数量922,600股,上市日期为2020年1月31日,后调整为2020年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部分期权授予日为2019年12月10日,授予对象14名,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05元/股。授予数量1,383,900份,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0年1月22日。

2020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的公告》。

12、2020年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的公告》。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0年2月3日,调整后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0年2月4日。

13、2020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6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7,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346,8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和注销手续。

14、2020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5、2020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行权股票数量:93.006万股,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0年3月27日。本次行权后,符合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可行权股票期权尚余59.22万份。

16、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14元/股调整为11.0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05元/股调整为11.96元/股。

17、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

18、2020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确认,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14名激励对象持有预留授予的691,950份股票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统一行权方式行权。

19、2021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行权股票数量:1.8万股,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1月11日。

20、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对上述相关事项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1、2021年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2月4日。

22、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因激励对象离职、行权期届满放弃行权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近6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不得行权等相关股票期权共计915,660份。公司对同意对15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95,12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及注销手续。

23、2021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2021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24、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05元/股调整为10.9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96元/股调整为11.86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44元/股调整为5.34元/。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94元/股调整为5.84元/股。

25、2021年1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确认,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14名激励对象持有预留授予的691,950份股票期权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统一行权方式行权。

26、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律师对上述相关事项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7、2022年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2月7日。

28、2022年2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对同意对19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3,88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注销手续。

29、2022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30、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95元/股调整为10.89元/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86元/股调整为11.80元/股。

二、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经2020年度权益分派,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已由11.05元/股调整为10.9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96元/股调整为11.86元/股。

2022年4月13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287,655,0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259,300.6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2年5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5月16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规定及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分别进行调整,经2021年度权益分派,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0.95元/股调整为10.89元/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86元/股调整为11.80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因派息事项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六、律师法律意见

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66证券简称:传艺科技公告编号:2022-041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传艺钠电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智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纬电子”)同宁波海盈汇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盈汇鑫企业)、自然人杨磊先生、自然人杨崇义先生共同合作设立孙公司“江苏传艺钠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艺钠电科技”,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孙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智纬电子出资2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海盈汇鑫企业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自然人杨磊先生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自然人杨崇义先生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宁波海盈汇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宁波海盈汇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BRK3E919

3、执行事务合伙人:康书文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成立日期:2022年6月17日

6、合伙期限:2022年6月17日至长期

7、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西楼A1234-6室(住所申报承诺试点区)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杨磊先生

身份证号码:3210841985********

住所:江苏省高邮市*********

杨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三)杨崇义先生

身份证号码:3205031946********

住所:苏州市工业园区*********

杨崇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传艺钠电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2、注册地址: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兴区路138号-1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邹伟民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钠离子及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等原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及零部件、锂离子及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动力电池系统、锂离子及钠离子电池生产设备、电力电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汽车租赁;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货运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服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货物和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

上述拟设立孙公司的信息情况,尚需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1、智纬电子、海盈汇鑫企业双方均为独立企业法人,杨磊、杨崇义双方均为具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着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

2、公司名称:“江苏传艺钠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3、注册地址: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兴区路138号-1(最终以工商登记机构核准的地址为准)

(二)注册资本及出资情况

传艺钠电科技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智纬电子、海盈汇鑫企业、杨磊、杨崇义四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智纬电子认缴出资2250万元,占出资总额百分之七十五,持有新公司75%股权。海盈汇鑫企业认缴出资300万元,出资总额百分之十,持有新公司10%股权。杨磊认缴出资300万元,出资总额百分之十,持有新公司10%股权。杨崇义认缴出资150万元,出资总额百分之五,持有新公司5%股权。

(三)协议的修改及违约责任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须经四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后方能生效,否则不具法律效力。

2、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拒绝履行或怠于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亦不得实质性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无论是否给他方造成损失,均自愿按照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四)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新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各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由协议各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不因新公司成立而终止,新公司成立后,除非本协议的约定与新公司章程、《公司法》有冲突,以新公司章程或《公司法》为准。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对协议各方仍具有约束力。

3、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设立江苏传艺钠电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基于战略整体布局及未来发展需要、立足于长远利益所作出的审慎决策,旨在推进公司新领域、新业务、新技术、新市场的开发,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促进实现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

2、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拟设立的新公司,公司将会根据各方约定的条件积极稳步推动上述协议项目的顺利完成,合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资金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对此,公司将遵循积极、谨慎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投后管理工作,持续关注合资公司运营及管理情况。后续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企业效益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是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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