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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的相关规定,依据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6月21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98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的相关规定,依据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2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授予价格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授予价格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至激励对象缴款期间,原80名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最终本次激励计划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0名调整为74名,公司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48万股调整为798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致。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一)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的A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日:2022年4月26日

(三)授予价格:4.94元/股

(四)授予人数:74人

(五)授予数量:798万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说明:公司总股本为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数量539,373,371股,含暂未实施注销的1,826,669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限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算,且授予日和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为12个月。

(三)解除限售安排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1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16-00003号),截至2022年6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74名激励对象缴纳的798万股股票的行权股价款合计人民币39,421,2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7,98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31,441,200.00元。所有行权股价款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9,373,371.00元,股本为人民币539,373,371.00元。截至2022年6月15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7,353,371.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547,353,371.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98万股已于2022年6月21日完成过户登记,并于2022年6月22日收到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说明:公司变动前股本为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登记在册的总股本数量539,373,371股,含暂未实施注销的1,826,669股限制性股票。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限制性股票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4月26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说明: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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