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民事判决书,揭开了一场以高收益为诱饵的理财骗局。投资者庞女士,投资250万元购买了蚂蚁财富发行的某阳光私募优先级基金,按照约定,她将得到年化收益12%的丰厚回报。但距离投资已过去三年,不仅没有收到约定的返息,连本金也无法收回,怎么回事?
一则民事判决书,揭开了一场以高收益为诱饵的理财骗局。
投资者庞女士,投资250万元购买了蚂蚁财富发行的某阳光私募优先级基金,按照约定,她将得到年化收益12%的丰厚回报。但距离投资已过去三年,不仅没有收到约定的返息,连本金也无法收回,怎么回事?
约定年化收益12%
日前,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的民事判决书。2018年1月,年近六十的投资者庞女士,投资250万元购买了京马系列阳光私募基金,作为优先级结构化产品,合同约定基金投资周期12个月,每6个月返息6%。此外,合同还记载了扣除管理费后的净收益,年化收益率为12%。
不过,合同到期后,不仅预期的高收益落空,庞女士的本金也未得到返还。庞女士提起诉讼,而北京蚂蚁财富明德投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蚂蚁财富中心)、蚂蚁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财富公司)不仅没有到庭应诉,也没有提交相反证据。
图片来源:裁判文书网
根据合同约定,蚂蚁财富中心为合伙企业,蚂蚁财富公司为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基金主要投资于蚂蚁基金旗下京马系列阳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但庞女士提交的蚂蚁财富中心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证明,蚂蚁财富中心没有将她登记为合伙人。记者查询基金业协会网站公示信息,也并未发现有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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