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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万禾天诺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证券代码:600110证券简称:诺德股份公告编号:临2022-113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禾天诺”或“借款人”),为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万禾天诺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与深圳市福科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科产业运营”)、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迪科”)、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望电气”)共同出资设立了万禾天诺,公司持有20%股权。万禾天诺为开发建设深圳福田区梅林智能制造项目(B405-0266),需贷款6亿元,万禾天诺拟采用主担保方式为信用,附加借款人股东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进行股权质押、连带责任保证及所持本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担保(项目建成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解除土地使用权抵押,并在办妥不动产权证书后30个工作日内追加产抵押),根据持股比例,公司将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2,000万元,担保期限15年,本次担保事项没有反担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金额的范围内对实际发生的担保进行审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万禾天诺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八路3号万科滨海置地大厦十三层1301

3、法定代表人:高骏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高新产业园区运营管理;自有物业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企业管理咨询;财务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物业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6、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万禾天诺20%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许松青先生为万禾天诺监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寒朵女士为万禾天诺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对万禾天诺提供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7、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万禾天诺资产总额347,580,964.66元,负债总额337,573,809.25元,净资产10,007,155.41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75.11元。

8、股权结构: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758U99

10、成立时间:2020年5月25日

11、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或者意向协议,如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授权人将根据授权在总额度内签署相关关联担保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关联担保事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参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确保其业务的顺利开展。被担保人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或借款无法偿还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股东的利益。

担保协议签订后,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满足万禾天诺为开发建设福田区梅林智能制造项目的需要,采用信用担保的形式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项目建成运营后,公司按比例享受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参股公司日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各方面运作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万和天诺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本次担保综合考量了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后,经慎重研究作出的决定,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向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1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41.04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06.88%,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4.96%。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0证券简称:诺德股份公告编号:临2022-114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15日14点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16层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鉴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需要,公司鼓励广大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15日

至2022年8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寒朵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2022年8月11日-2022年8月14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5时。

3、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16层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16层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联系电话:0431-85161088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10证券简称:诺德股份公告编号:临2022-115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子”)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30,000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人民币41.04亿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电子拟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邦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2亿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经营范围:专业生产销售不同规格的各种电解铜箔产品,成套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和成套技术的研制(不含电镀/铸造工序)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惠州电子总资产127,594.1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2,844.1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75,731.7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916.85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42.91%。

截至2022年3月31日,惠州电子总资产252,584.3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25,080.8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5,885.5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119.42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0.48%。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惠州电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50.48%。公司运作正常,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且无逾期债务。董事会认为孙公司申请该笔贷款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不存在较大风险。

五、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3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41.04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06.88%,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4.96%。公司无逾期未归还的贷款。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0证券简称:诺德股份公告编号:临2022-117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周南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基于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福田区梅林智能制造项目的资金需求,按照持股比例为深圳市万禾天诺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经过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0证券简称:诺德股份公告编号:临2022-112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放弃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湖北诺德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集团”)对其全资子公司湖北诺德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锂电”或“目标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进投资者进行现金增资,并放弃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合计增资金额为199,999万元,其中湖北诺德集团认缴124,999万元,湖北长江诺德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25,000万元,湖北诺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50,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诺德锂电的注册资本将由1万元增加至200,000万元,湖北诺德集团对其的持股比例将由100%变更为62.50%,湖北诺德锂电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资扩股暨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促进产业升级,进一步提升湖北诺德锂电的市场竞争力,扩大高端产能规模、巩固和提高行业地位,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拟对湖北诺德锂电增资。现湖北诺德锂电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进投资者进行现金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诺德集团拟部分放弃对湖北诺德锂电增资所享有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合计增资金额为199,999万元,其中湖北诺德集团认缴124,999万元,湖北长江诺德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25,000万元,湖北诺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5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湖北诺德锂电的注册资本将由1万元增加至200,000万元,湖北诺德集团对其持股比例将由100%变更为62.50%,湖北诺德锂电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引入的投资者持股比例合计为37.50%,其中湖北长江诺德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2.5%,湖北诺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5%。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放弃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一)湖北长江诺德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成立时间:2022年06月22日

3、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左岭镇左岭路117号光电子配套产业园一期厂房1号楼二层294(自贸区武汉片区)

4、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长江长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委派代表:陈湘玲

6、注册资本:146,100万元

7、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湖北长江诺德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湖北诺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成立时间:2022年07月14日

3、住所: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大道185号14-18号楼14号楼201

4、执行事务合伙人:龚爱芬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湖北诺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诺德锂电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2年04月28日

3、住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金山街道金山大道189号B栋研发楼401室(申报承诺)

4、法定代表人:林培楷

5、注册资本:1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湖北诺德锂电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增资前:

增资后:

五、增资扩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款的相关安排

本次增资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由目标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各方一致同意,本次增资款将主要用于目标公司的固定资产的投资和日常经营使用。目标公司和各方共同承诺,在湖北长江诺德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湖北诺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最后一次出资款全额支付至公司账户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相应的公司验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按本协议修改并签署的公司章程及在工商局的变更备案),并应向投资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公司治理

各方同意并保证,投资完成后,目标公司不设董事会,继续由原股东湖北诺德集团委托人员担任执行董事。目标公司的管理人员维持不变。

(三)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各方应诚实信用地履行本协议之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之约定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因其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遭受的经济损失。

投资各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增资款,以逾期实缴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分别向守约股东支付违约金,至完成实缴之日止。

如果目标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办理先关工商变更手续,且逾期超过30个工作日仍无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于政府方面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情形除外)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资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目标公司应于本协议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该投资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出资款,逾期退款,按每日万分之五计付资金占用利息。

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因行使权利所支付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费、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四)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履行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自四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六、增资扩股对公司的影响

增资完成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诺德集团持有湖北诺德锂电62.50%股权,仍为湖北诺德锂电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

七、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扩股引入新投资者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做出的决定,但仍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其经营管理状况,完善各项内控制度,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0证券简称:诺德股份公告编号:临2022-116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放弃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放弃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许松青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电子拟向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并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11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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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4日,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博仕”,曾用名:厦门蒙发利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南昌市慧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碧基金”),保碧基金完成增资后持有呼博仕的股份比例为10.3093%(后稀释至10.1031%)。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7月19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和2022年7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和7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参股企业云帐房拟重组境外直接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参股企业云帐房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拟在开曼群岛以境外直接投资方式认购Yunzhangfang.com,Limited(云帐房集团)2.4%股权。本次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2,599,618.21元,届时会以实际汇率将等值人民币购汇为美元出境;同意就以上投资行为向中国政府部门申请境外投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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