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2年8月18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2年8月18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160,682,1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85,818,661.89元。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时因公司现存已进入转股期的可转债,如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按照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动力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依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和《关于调整发行定向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公告》(编号:2020-027)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2年8月19日在指定媒体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2年8月18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动力定01”和“动力定02”可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上述可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2年8月17日(含2022年8月17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方式:中国动力证券事务部电话:010-88573330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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