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9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下属子公司杭州申瑞快递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申瑞”)及其下属18家子公司与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后更名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泰山分公司)签署《鲁通卡A卡(记账卡)用户协议》(以下简称“《用户协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9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下属子公司杭州申瑞快递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申瑞”)及其下属18家子公司与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后更名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泰山分公司)签署《鲁通卡A卡(记账卡)用户协议》(以下简称“《用户协议》”)。为了保障杭州申瑞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泰山分公司的日常运输通行费用结算,公司为杭州申瑞及其下属18家子公司就上述事项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解除担保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泰山分公司签署《解除担保确认书》,确认自《解除担保确认书》签署之日起解除公司为杭州申瑞及其下属18家子公司提供的连带担保责任。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有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重庆瑞重快递有限公司、泰州得泽物流有限公司、长沙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南宁申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常熟得泽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181,500万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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