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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根据《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2年9月19日。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盛体育”)于近日完成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力盛JLC2,期权代码:03729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2年9月19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余星宇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余星宇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7日,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0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余星宇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10月13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0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10月12日为首次授权日,向2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18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69元/股。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1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180.00万份,授予人数为28人,并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2年9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权日:2022年9月19日。

2、授予数量:100.00万份。

3、授予人数:15人。

4、行权价格:13.6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7、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登记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的完成情况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简称为:力盛JLC2

2、股票期权代码为:037291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2年9月28日

4、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5人,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0.00万份。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及其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与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五、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后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公允价值及确认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2022年9月19日(预留授权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11.25元/股(2022年9月19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授权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1.19%、20.15%(分别采用深证综指最近一年、两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2、费用摊销说明

经测算,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100.00万份,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46.07万元,该等费用值总额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行权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2022年-2024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公司管理层、核心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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