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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9名董事。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文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证券代码:002130证券简称:沃尔核材公告编号:2022-05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9名董事。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文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周文河先生、易华蓉女士及李文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选举。当选的董事将与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公司声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22年10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陈燕燕女士、曾凡跃先生及代冰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才能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选举。

公司声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22年10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2022年10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30证券简称:沃尔核材公告编号:2022-05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3名监事。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雷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现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被提名人王俊先生、耿莲女士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监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同意提名王俊先生、耿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选举。以上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声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2022年10月1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130证券简称:沃尔核材公告编号:2022-055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非独立董事中含职工代表董事3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名。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周文河先生、易华蓉女士、李文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燕燕女士、曾凡跃先生及代冰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3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当选的董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3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燕燕女士及曾凡跃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曾凡跃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代冰洁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拟任独立董事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5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六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按相关规定在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在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内,各位董事辛勤付出,勤勉尽责,在此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5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文河先生

中国国籍,1955年生,保定师范毕业,高级教师。历任满城县中学教师、乡校长,满城县教育局基建项目负责人;2003年11月加入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本公司内审部经理、企业文化推进委员会主任,2008年3月至今任公司基建项目负责人,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文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2,956,9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周文河先生与直接持有公司11.08%股份的周和平先生为兄弟关系,周和平先生为易华蓉女士配偶,周文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周文河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2、易华蓉女士

中国国籍,1980年生,2005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硕士学历。历任广东财经大学教师,2014年加入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电子产品业务运营负责人、企业文化负责人,现任公司投资业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华蓉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青桐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青桐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青桐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通怡芙蓉1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易华蓉女士与直接持有公司11.08%股份的周和平先生为夫妻关系,为公司董事长周文河先生之弟媳,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易华蓉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3、李文友先生

中国国籍,1966年生,博士,南开大学化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南开大学环境保护委员会专家委员、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开大学)中级化学实验室主任、化学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南开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第一审核组委员。现为《分析试验室》编委和《分析科学学报》编委。2012年至今为药物化学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南开大学)固定研究人员。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文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文友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燕燕女士

中国国籍,1963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高级政工师,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2009年1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深圳校友会秘书长、副会长、顾问,历任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燕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燕燕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2、曾凡跃先生

中国国籍,1963年生,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专科学历,会计师职称,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凡跃先生曾任职于四川省大邑盐厂、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等,历任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等独立董事;2007年11月至2021年9月担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担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顾问,2018年7月至今担任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凡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曾凡跃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3、代冰洁女士

中国国籍,1991年生,专科学历。曾任职于宜昌市虹源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7月加入宜昌通世达交通开发有限公司,历任供应链主管、账目主管、运营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宜昌通世达交通开发有限公司法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代冰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代冰洁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证券代码:002130证券简称:沃尔核材公告编号:2022-056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俊先生、耿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已对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并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15日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俊先生

中国国籍,1980年生,大专。曾任职于深圳市系中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10月至2011年5月任职于本公司财务部,2011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职于本公司内审部,现任公司监察部经理职务。2016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4%;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俊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2、耿莲女士

中国国籍,1986年生,本科。曾任职于河北燕山钢铁有限公司,200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平面设计工程师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莲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耿莲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证券代码:002130证券简称:沃尔核材公告编号:2022-057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将于2022年11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0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2022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2022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3按照相关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0月31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人:邱微、李文雅

联系电话:0755-28299020,传真:0755-28299020,电子邮箱:fz woer.com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邮编:518118。

5、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30”;投票简称为“沃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议案1、议案2及议案3),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姓名(名称):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第1、2、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此三项议案时请填写选举票数,每项议案中子议案合计的选举票数不得超过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如直接打“√”表示将表决权平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130证券简称:沃尔核材公告编号:2022-05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文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27,479,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554%。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12,424,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6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5,054,5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49%。

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8,046,6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3%;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5,738,4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5%;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27,462,2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2,633,3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5%;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陈曦律师、周悦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对象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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