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股东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创投”)拟计划自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6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9,596,3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股东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创投”)拟计划自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6月1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9,596,3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中新创投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1、中新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中新创投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如下:

(1)在发行人上市后五年内不减持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行人上市满五年后,中新创投每年转让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2)在中新创投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价格减持发行人股份。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3)在中新创投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中新创投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在满足中新创投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以及中新创投的经营状况拟定。

中新创投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是中新创投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中新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治理结构发生变化。

(三)在减持期间内,中新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六)其他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和监事同意,豁免会议提前通知日期。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6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11月发电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22年11月,公司完成发电量21.78亿千瓦时,同比减少0.09%。其中水电发电量同比减少61.68%,火电发电量同比增加10.82%,新能源发电量同比增加33.50%。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日以书面、邮件及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22年12月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九名董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象屿物流”)与贵州中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州中垦基金”)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象屿物流、贵州中垦基金分别认缴出资2.2亿元、2亿元,分别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2%、48%。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