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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贵轮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近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在股份,依据相关规定“贵轮转债”需暂停转股。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债券代码:127063

2、债券简称:贵轮转债

3、转股期限:2022年10月28日至2028年4月21日

4、暂停转股时间:2023年5月31日

5、恢复转股时间: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近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在股份,依据相关规定“贵轮转债”需暂停转股。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二部分:2.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第六条“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如公司回购账户存在股份的,或者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权益分派方法的,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可转债暂停转股。公司应在可转债暂停转股后及时办理权益分派事宜,并及时申请可转债于除权除息日恢复转股”,以及《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详见附件)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的期限为:自2023年5月31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附件:《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减资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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