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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97,3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1,699,84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97,300股后的121,202,5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含税),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30,300,635.00元。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3-042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97,3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1,699,84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97,300股后的121,202,5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含税),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30,300,635.00元。

2、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30,300,635.00元=121,202,540股×0.25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2.4897843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2489784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即0.2489784元/股=30,300,635.00元÷121,699,840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89784元/股。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的情况

1、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2022年末公司总股本121,699,840股扣除截止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75,600股后的121,324,240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331,06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期间,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由375,600股增加至497,3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97,300股,该部分不参与利润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97,300.00股后的121,202,5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3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30,300,635.00元=121,202,540股×0.25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2.4897843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2489784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即0.2489784元/股=30,300,635.00元÷121,699,840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89784元/股。

2、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3、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调整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股东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晏小平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自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4、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调整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涉及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32层

咨询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20-22198215

传真:020-22198999-802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3-043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83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测算,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3.83 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83.93万股—125.8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9%—1.0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90)。

二、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原因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97,300股后的121,202,5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2日。

根据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调整

1、根据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自2023年6月12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3.8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3.58元/股(含)。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21,202,540×0.25)÷121,699,840≈0.2489784元/股。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综上,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23.83元/股-0.2489784元/股)÷(1+0)=23.5810216元/股≈23.58元/股。

2、根据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使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以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23.58元/股为基准,以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 848,176.4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0%;以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为1,272,264.6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5%。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和回购股份数量均为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3-044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30日和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3.83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90)等相关公告。

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根据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需对公司股份回购价格的上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23.5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为49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最高成交价为19.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3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499,13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0月11日)前5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348,728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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