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3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连带责任担保等)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95,000万元的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3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连带责任担保等)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95,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预计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2021-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与银行签订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子公司新纶新能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纶新能源”)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编号为【2022常流贷字第00029号】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目前融资余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及其配偶刘昕女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同意子公司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担保的债权发生期间为2022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1日,另外公司同意前述编号为【2022常流贷字第00029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债权也纳入到该《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最高额保证债权范围内。
2、公司子公司新纶电子材料(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纶电子材料”)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150万元,目前融资余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苏州新纶、公司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及其配偶刘昕女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新纶新能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特此公告。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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