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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2-002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3日采用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照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窦绍宾先生、谭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与会监事对候选人提名事项逐项表决如下:

1.1提名窦绍宾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提名谭淋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2-003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吉林先生、黄永刚先生、李文军先生、王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少谦先生、樊晓兵先生、邢存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李少谦先生、樊晓兵先生、邢存宇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其中,邢存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换届事宜,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 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窦绍宾先生、谭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 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吉林先生简历

张吉林:男,出生于197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5月至2001年3月,在北京邮电大学担任教师;2001年4月至2007年9月,在安捷伦科技(中国)担任技术支持;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在北京世纪德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技术总监;2010年7月至2016年3月,在坤恒有限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吉林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25,040,296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黄永刚先生简历

黄永刚,男,出生于197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7月至2003年2月,在铁道部电化局担任工程师;2003年2月至2004年3月,在日本安立公司北京代表处销售部担任工程师;2004年3月至2010年8月,在美国力科公司北京代表处销售部担任区域经理;2010年8月至2011年11月,在罗德与施瓦茨公司北京代表处业务发展部担业务发展经理;2011年11月至2013年3月,在芬兰伊莱比特公司(北京)销售部担任中国区销售经理;2013年3月至2016年2月,在英国安耐特公司北京代表处销售部担任区域经理;2016年3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

黄永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5,089,632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文军先生简历

李文军,男,出生于197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7月至2004年2月,在成都德威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研发部担任工程师;2004年2月至2005年2月在四川川嘉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开发工程师;2005年2月至2010年7月,在北京世纪德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研发部担任工程师;2010年7月至2016年3月,在坤恒有限研发部担任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现任总工程师。

李文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1,533,120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王川先生简历

王川,男,出生于198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重庆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8月至2010年7月,在北京世纪德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2010年7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研发中心经理;2016年3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

王川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306,628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少谦先生简历

李少谦,男,出生于1957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成都电讯工程学院(现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9月至1994年,在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系统研究所担任副教授;1994年至今,在电子科技大学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担任教授、主任;2021年3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李少谦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樊晓兵先生简历

樊晓兵,男,出生于1971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至2018年7月,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软件研发工程师,中兴通讯网络事业部测试部部长,网络事业部副总经理,数据网络产品总经理,中兴通讯质量部部长&首席质量官,中兴通讯承载网产品总经理,中兴通讯高级副总裁兼全球MKTing及解决方案销售部总裁,并主管中兴通讯MTO经营部;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在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执行副总裁;2020年1月至今,在深圳市汇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樊晓兵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邢存宇先生简历

邢存宇,男,出生于1987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纽约市立大学巴鲁分校,博士学历。2015年12月至今,在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学(会计)担任副教授;2020年1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邢存宇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窦绍宾先生简历

窦绍宾,男,出生于1971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7月至2002年6月,在重庆邮电大学任教师;2002年7月至2021年9月,在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21年10月至今,在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生产部经理。

窦绍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谭淋先生简历

谭淋,男,出生于198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硕士学历。2012年7月至2013年10月,在泰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13年10月至2015年10月,在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15年10月至2019年3月,在电计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19年至今,在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

谭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2-004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少谦先生、樊晓兵先生、邢存宇先生回避表决。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本次津贴标准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正式执行。

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公司所处行业的薪资水平。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2-005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李佩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佩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5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李佩女士简历

李佩,女,出生于198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2013年4月,在成都优博创技术有限公司担任采购工程师;2013年6月至2016年11年,在成都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采购副经理;2018年3月至今,在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经理。

李佩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2-006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2022年2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1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3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40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300万股变更为8,4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 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形成《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登记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2-007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99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99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7,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格33.8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8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7,857,477.9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1,942,522.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2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15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年2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降低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4,034.37万元,本次拟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99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 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在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3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9,99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与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2-008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

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4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7,80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万股,发行价格33.8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9,8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7,857,477.9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1,942,522.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2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15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年2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及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1、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自有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额度及期限

1、募集资金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自有资金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800.00万元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

2、自有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本次公司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六、 审议程序

2022年3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及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一)《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2-009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3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22号融智总部工业园26栋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22日

至2022年3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3) 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

(二)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任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五)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邮件、传真及现场方式登记。使用信函、邮件、传真方式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3月21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3、4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22号26栋2楼

邮政编码:611731

电话:028-87991255

传真:028-87901547

邮箱:public@ksw-tech.com

联系人:坤恒顺维证券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出席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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