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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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1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登载的《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出具的《关于变更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容诚作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鉴于原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宫国超先生、闫长满先生和张彦立先生中的闫长满先生工作调整,经容诚安排,拟将签字注册会计师闫长满先生更换为顾娜女士,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宫国超先生、顾娜女士和张彦立先生。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拟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顾娜女士,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森远股份、七彩化学、桃李面包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证照及人员基本信息。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九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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