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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次担保金额:为全资子公司赛轮(越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4,980万美元,为全资子公司赛轮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3,600万美元,为全资子公司赛轮(沈阳)轮胎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1,8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赛轮(越南)有限公司、赛轮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赛轮(沈阳)轮胎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全资子公司赛轮(越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4,980万美元,为全资子公司赛轮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3,600万美元,为全资子公司赛轮(沈阳)轮胎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1,8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23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97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76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担保,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上述事项亦经公司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及2021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2022年3月11日,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了担保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赛轮(越南)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越南西宁省鹅油县福东社福东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刘燕华

注册资本:48,736.72亿越南盾

经营范围:橡胶轮胎和内胎的制造等业务

股权结构:

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2、赛轮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17,285万美元

经营范围:轮胎、橡胶制品的销售及相关服务,投资,财务、税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国际经济信息咨询(金融信息服务除外),市场营销策划及相关的业务咨询。

股权结构:

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3、赛轮(沈阳)轮胎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沈阳化学工业园沈西三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业

注册资本:7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轮胎、橡胶制品、机械设备、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服务;轮胎生产技术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化工产品及原料销售(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出口业务及相关服务(国家限定和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

1、保证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

3、担保金额:980万美元

4、保证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与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签署保证合同

1、保证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

3、担保金额:4,000万美元

4、保证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签署保证合同

1、保证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

3、担保金额:3,600万美元

4、保证范围: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限: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署保证合同

1、保证人: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3、担保金额:1,8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范围: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限: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情况

截至2022年3月1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3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03%;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5.8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14%;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9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0%。

公司担保对象均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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