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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商业城”)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在1.5亿元左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在1.5亿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9,800万元左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900万元左右,且公司2021年期末净资产为5,300万元左右。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1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在2020年度报告披露后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在1.5亿元左右,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在1.5亿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9,800万元左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900万元左右,且公司2021年期末净资产为5,300万元左右。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商业城2021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号)。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1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终止上市决定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暂定为2022年3月12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项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A股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其他事项

因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若公司经审计后的2021年度净利润仍为负值,且2021年度审计报告仍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持续披露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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