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9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详见下文“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2月1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提议,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2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4%;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4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27%。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5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77,077.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7,709.48万元,货币资金23,403.03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0,00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5.64%、7.26%、42.73%。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10,000.00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研发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同时,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未来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2.23%,流动负债合计37,547.92万元,非流动负债合计1,824.01万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九)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仕邦”)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瑞仕邦将按照相关规定通过集合竞价减持不超过122万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44万股,瑞仕邦在未来6个月将按减持计划实施减持。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建刚先生。2022年2月11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情况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已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2月1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4760334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三)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2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1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45,979.10万元,同比增长 28.64%;利润总额 12,515.65 万元,同比增长2.8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778.32 万元,同比增长 2.74%。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受销量的增长以及下游原料涨价的共同影响。2021年公司加强市场开拓,扩大品牌影响力,提升销售规模。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丙烯腈、氯丙烯、DAC等均为石油衍生品丙烯的下游产品,受2021年原油等大宗材料价格上涨影响,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毛利率下降。与此同时,公司积极推进精益生产与设备智能改造、供应链优化与组织效能提升,以及CRM信息化项目,进一步提高产能利用率与供应链运营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2021年公司净利润呈小幅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184,611.97万元,同比增长40.89%;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39,481.56万元,同比增长 43.77%。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公司总资产同比增长 40.89%,主要系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到账并投入使用,以及随着公司营收增加,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与存货的同步增长所致。

2、报告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43.77%,主要系公司首发上市,股本和资本公积增加及净利润增加所致。

3、报告期公司股本同比增长33.35 %,主要系公司首发上市,股本增加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212份年报亮相 多个行业业绩亮眼
数据显示,截至3月15日20时,A股共有212家上市公司披露2021年年报,整体保持较高的业绩增幅。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惠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海富通惠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南方誉泰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南方誉泰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南方誉泰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南方誉泰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