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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2〕436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公司债券由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采取分期发行方式。该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证券代码:600095证券简称:湘财股份公告编号:临2022-009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临2021-086)。依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资金需求等因素,将本次发行的发行规模由不超过16亿元调整为不超过8亿元,发行方案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2〕436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公司债券由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采取分期发行方式。该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无异议函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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