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根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披露标准。截止2022年4月7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合计为47,569.69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43%。其中,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涉案金额合计为18,003.75万元,占总金额的37.85%;作为被告的涉案金额合计为29,565.94万元,占总金额的62.15%。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公司近期诉讼增加原因说明
鉴于目前整体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调控缩紧等影响,部分企业存在资金短缺、现金流紧张的问题,尤其公司地产业务面临部分房地产企业拖延、拖欠付款的情形,为避免造成公司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等风险,公司通过诉讼方式催收账款,从而导致起诉案件相应增加。
另外,建设板块工程项目建设周期普遍较长,尤其近两年因疫情持续影响,部分项目工期时间、工程进度都受到影响,项目业主方结算手续延后,而下游供应商为了回收款项也会选择通过诉讼,要求公司先支付款项,从而导致公司被诉案件增加。
公司坚持通过多种方式努力化解诉讼风险,并积极跟进相关诉讼进展。针对起诉案件,公司会采取财产保全等相关保障措施;针对被诉案件,做好证据收集和证据保全等相关工作。在案件推进过程中,一方面同步推进调解与和解,争取尽快、妥善结案;另一方面,公司相关部门协同律师针对重大案件就诉讼策略进行专项研判,最大程度的争取胜诉,尽最大努力为公司追回相关资产和应收账款,减少违约责任及损失,维护公司自身权益。
四、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作为原告的涉诉、涉仲案件大多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要求交易对方支付拖欠公司的工程款等事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包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据此,部分案件公司享有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公司将依法主张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申请财产保全并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作为被告的涉诉案件,一般因工程进度、工程结算手续等问题和争议引起,对此公司做好证据收集和证据保全,并积极应诉;部分案件的原告依据诉讼权利申请了财产保全,可能导致公司账户部分资金存在冻结。
鉴于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出具判决结果、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
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说明:本表仅列示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增涉案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
■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