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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概述

公司把握产业链至下而上延伸、产品链至上而下拓展的经营方向,以下游聚酯化纤为起点,到中游PTA再向上游石化、炼化,逐步布局“原油炼化-PX/乙二醇-PTA-聚酯-化纤”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发展的架构。2021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并购斯尔邦100%股权,主营业务进一步拓展高附加值烯烃衍生物,增加多元石化及新能源新材料化学品,标志着公司不仅拥有“从一滴油到一根丝”的全产业链布局,还切入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形成“炼化+聚酯+新材料”的产业矩阵。

从产业链上下游关系来看,公司的炼化板块是聚酯化纤产业、新材料产业的原料保障平台。公司将以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的大宗石化原料为平台保障基础,实施“1+N”的战略,进一步横向拓展新能源、新材料业务,形成核心原料平台+新能源、新材料等多元化产业链条的“一体化”业务格局。

(二)主要业务板块介绍

1、炼化板块

公司炼化板块生产基地位于“国家七大石化基地”之一的连云港徐圩新区,经营主体包括虹港石化、盛虹炼化,具备较高的基础大宗化学品产能,是公司聚酯化纤产业、新材料产业的原料保障平台。

(1)PTA由虹港石化进行经营,截至报告期末,拥有390万吨/年PTA产能,是华东地区主要PTA供应商之一。

(2)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由盛虹炼化实施,设计原油加工能力1,600万吨/年,拥有芳烃联合装置规模280万吨/年(以对二甲苯产量计),乙烯裂解装置规模110万吨/年,系目前国内单体最大的常减压装置。

目前在建或拟建项目:盛虹炼化2#乙二醇+苯酚/丙酮项目,设计乙二醇装置规模10/90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规模40/25万吨/年;虹威化工POSM及多元醇项目,设计乙苯装置规模50.8万吨/年、环氧丙烷/苯乙烯装置规模20/45万吨/年、聚醚多元醇装置规模11.25万吨/年、聚合物多元醇装置规模2.5万吨/年。

2、新能源新材料板块

公司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生产基地位于连云港徐圩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斯尔邦专注于生产高附加值烯烃衍生物,形成丙烯、乙烯及衍生精细化学品协同发展的多元化产品结构。已投入运转的MTO装置设计生产能力约为240万吨/年(以甲醇计),截至报告期末,拥有78万吨/年丙烯腈产能、30万吨/年EVA产能、17万吨/年MMA产能、20万吨/年EO产能。

目前在建项目:斯尔邦丙烷产业链项目,设计丙烷脱氢装置规模70万吨/年、丙烯腈装置规模2套26万吨/年(其中1套装置已投产)、MMA装置规模2套9万吨/年、SAR装置规模21万吨/年;EO扩能改造项目,技改完成后可新增10万吨/年产能。拟建项目:虹科新材料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包括34万吨/年顺酐装置、30万吨/年BDO装置、18万吨/年PBAT装置。规划建设EVA等化工新材料项目,主要包括3套20万吨/年光伏级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装置、1套10万吨/年热溶级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装置等。

3、聚酯化纤板块

公司分别在苏州吴江、宿迁泗阳设立化纤生产基地,截至报告期末,拥有260万吨/年差别化纤维产能,其中包括超30万吨/年再生纤维产能,以高端DTY产品为主。经营主体包括位于吴江地区的国望高科及其下属企业,以及位于泗阳地区的国望宿迁、芮邦科技。

目前在建或拟建项目:合计245万吨/年差别化纤维产能,其中包括25万吨/年再生纤维产能。

(三)所属行业情况及公司地位

公司所处的石化、化纤行业属于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行业波动主要受上游原材料、产品供给和下游产品市场等因素影响。

公司拥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世界领先的资源可再生PTT聚酯、纤维产业链,是全球领先的全消光系列纤维生产商和细旦差别化纤维生产商,涤纶长丝年产能260万吨,差别化率超过90%,以高端产品DTY为主。公司率先在全球投产自主研发的由塑料瓶片到纺丝的熔体直纺生产线,再生纤维年产能超30万吨,位居国内行业前列。

公司是在精细化工新材料领域耕耘时间最长的民营炼化一体化企业,在烯烃衍生物产品的设计产能具备一定的规模优势,有利于满足下游大型客户的需求,进而获取较高的市场份额及行业地位。截至报告期末,EVA年产能30万吨,约占国内总产能的20.38%,其中光伏级EVA年产能超20万吨,约占全球光伏级EVA产量28%;丙烯腈年产能78万吨,是国内生产规模最大的丙烯腈生产基地,国内碳纤维企业的主要原料供应商。

公司积极打造上游大化工原料平台,并往下游新能源新材料领域不断延伸,布局高增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随着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的投产,公司将形成核心原料平台+新能源、新材料等多元化产业链条的“一体化”业务格局,成为国内独特的实现“油头、煤头、气头”全覆盖的大型化工企业,助力公司跨越周期性波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所致。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公司聘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原为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进行信用评级。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联合〔2019〕536号信用等级公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拟非公开发行的2019年绿色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联合〔2020〕1219号跟踪评级公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9盛虹G1”信用等级为AA+。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联合〔2021〕3929号信用评级公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并维持“19盛虹G1”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聘请联合资信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信用评级。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联合〔2020〕2779号信用等级公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联合〔2021〕3928号信用评级公告,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并维持“盛虹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斯尔邦100%股权暨重大资产重组,斯尔邦自2021年12月3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通过本次交易,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拓展并新增高附加值烯烃衍生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范围将新增丙烯腈、MMA、EVA、EO及其衍生物等一系列多元石化及精细化学品,增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缪汉根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301股票简称:东方盛虹公告编号:2022-056

债券代码:127030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4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三节、第四节、第六节”部分内容介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对外投资、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将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原则,统筹兼顾自有资金投入、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各种形式的融资渠道。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43,604,009.84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口径)3,310,159,838.42元。

经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2021年度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46,506,551股,据此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891,975,982.65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19.63%。在实施本次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的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暨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暨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0)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缪汉根先生、计高雄先生、邱海荣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58)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市场价格等,与立信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有保本约定或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投资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缪汉根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收购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缪汉根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关于股权收购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缪汉根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关于2021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7、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9)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000301股票简称:东方盛虹公告编号:2022-057

债券代码:127030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4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000301股票简称:东方盛虹公告编号:2022-059

债券代码:127030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追溯调整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尔邦”)100%股权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斯尔邦自2021年12月3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由于公司与斯尔邦在合并前后均受公司实际控制人缪汉根、朱红梅夫妇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因此公司对斯尔邦的合并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2020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具体情况见下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二、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000301股票简称:东方盛虹公告编号:2022-060

债券代码:127030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就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9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函[2019]296号)《关于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的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不超过30.00亿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成功发行“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19盛虹G1,代码:114578)”(以下简称“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亿元,发行期限3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0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4亿元。

2019年9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的控股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发行日当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99,400.00万元已全部到达盛虹炼化并入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累计产生利息共计人民币105.21万元。本公司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15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9,503.82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人民币1.39万元(余额相加不等于合计数,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二)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55号)《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5,810,6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4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610,031,685.1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7,793,240.13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67,594.4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2,238,444.9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3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07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的控股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358,223.84万元,扣除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支出人民币166.76万元后为358,057.09万元(余额相加不等于合计数,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已全部到达盛虹炼化并入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累计产生利息共计人民币418.33万元。本公司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25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8,642.1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支出人民币166.76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人民币0.00万元(余额相加不等于合计数,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盛虹炼化于2021年6月将用于存放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四个银行账号全部销户。

(三)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2号)同意,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250.00万元。

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公司的控股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的建设及偿还银行贷款。发行日当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497,250.00万元,当日全部到达并入账,其中350,000.00万元用于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资金已于当日划转至盛虹炼化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累计产生利息共计人民币1,070.21万元。本公司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7,472.57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7,472.57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人民币847.64万元(余额相加不等于合计数,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盛虹炼化对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盛虹炼化签订的上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盛虹炼化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丝绸市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盛虹炼化签订的上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盛虹石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产业”)、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炼化”)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分别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盛泽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石化产业”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盛虹炼化”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丝绸市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其子公司“石化产业”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签订的上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协议各方均能根据协议规定有效履行相关职责。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石化产业”二级子公司“盛虹炼化”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如下:

(1)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2)公司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用于存放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四个银行账号已全部销户,其中中行盛泽支行513174824463专户销户时0.66元余额转入盛虹炼化基本户:工行连云港分行1107010019200334079。

(3)公司2021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附表1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待投入项目使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2年4月1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表1-1:

2019年9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103.82万元,系该项目预算与实际支付数的差异,项目实际支付金额超出项目预算金额103.82万元,资金来源为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截至2021年12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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