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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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4月1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即2022年4月1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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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交易日(即2022年4月1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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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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