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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06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证券代码:603160证券简称:汇顶科技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06日(星期五)上午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6日(星期二)至05月0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 goodix.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06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06日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talkIndex.do)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帆先生、独立董事庄任艳女士、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HOU XUELI(侯学理)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丽女士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06日(星期五)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6日(星期二)至05月0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沪市上市公司说明会提问预征集通道”(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 goodix.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投资者关系部

电话:0755-36381882

传真:0755-33338830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汇顶科技”)针对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本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2年4月9日首次公开披露了《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21年10月9日至2022年4月8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22年4月15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除下列内幕信息知情人外,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1年10月9日至2022年4月8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前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2、关于买卖股票情况的声明

汇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陈恒真、曹晖、欧政宽已出具以下声明:“本人(公司)在2022年4月9日汇顶科技首次公开披露《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前6个月买卖汇顶科技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该等股票交易系基于本人(公司)对汇顶科技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汇顶科技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汇顶科技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公司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

综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60证券简称:汇顶科技公告编号:2022-026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帆先生因公出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选朱星火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董事长张帆先生、董事XIE BING(谢兵)先生、董事顾大为先生、独立董事庄任艳女士、独立董事张彤先生、独立董事高翔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RAY TZUHSIN HUANG先生、监事蔡秉宪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王丽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4,5,6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2,3,4,5,6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无关联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紫仪、易文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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