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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22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加快业务拓展步伐,扩大经营规模,推动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轻资产运营及新业务拓展平台。全资子公司沈阳中兴商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注册成立。

证券代码:000715证券简称:中兴商业公告编号:ZXSY2022-28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0,517,476.92元,较期初减少93.00%,主要是期初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本期部分收回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240,402.37元,较期初增加84.78%,主要是本期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5,900,788.35元,较期初减少32.00%,主要是期初其他应收款项收回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39,648,855.37元,较期初增加5491.99%,主要是本期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所致。

5.使用权资产期末余额26,203,511.55元,较期初增加43.24%,主要是本期使用权资产原值增加所致。

6.应付账款期末余额122,150,412.75元,较期初减少39.19%,主要是期初应付款项本期支付所致。

7.租赁负债期末余额22,808,431.98元,较期初增加43.23%,主要是本期使用权资产原值增加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4,716,838.57元,较期初增加55.42%,主要是本期应支付租金增加所致。

9.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716.88元,较期初减少99.28%,主要是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所致。

10.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6,707,682.80元,较同期减少985.23%,主要是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1.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48,585.29元,较同期减少97.96%,主要是同期收到沈阳市失业保险财政专户付给公司的稳岗补助所致。

12.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303,831.59元,同期0.00元,主要是本期取得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收益所致。

1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80,436.17元,较同期减少101.39%,主要是本期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所致。

14.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40,698.87元,较同期减少87.54%,主要是本期应收款项收回所致。

1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0.00元,同期发生额-250,397.56元,主要是同期资产清理形成损失所致。

16.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292,526.02元,较同期减少65.53%,主要是本期营业外收入减少所致。

17.少数股东损益本期发生额11,093.02元,较同期增加157.36%,主要是本期子公司盈利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

2022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加快业务拓展步伐,扩大经营规模,推动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轻资产运营及新业务拓展平台。全资子公司沈阳中兴商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注册成立。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29日刊登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2-08)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2-13)。

2.全资子公司注销事项

2021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整合业务资源,形成营销合力,提升运营效率,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沈阳中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2022年3月21日,沈阳中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完成注销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3月23日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2-1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屈大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军会计机构负责人:于兵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屈大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军会计机构负责人:于兵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23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证券代码:000715公告编号:ZXSY2022-27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公司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屈大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191,606,7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90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名,代表股份33,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名,代表股份33,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做法律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91,640,58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3,85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91,640,58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3,85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91,640,58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3,85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4.《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91,640,58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3,85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5.《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91,640,58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3,85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6.《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91,640,58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3,85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191,640,58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3,85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8.《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191,640,58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同意33,85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哲、侯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证券代码:000715公告编号:ZXSY2022-29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东沈阳国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沈阳国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5%以下。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收到沈阳国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国科”)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沈阳国科于2022年4月20日、4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7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5522%)。本次权益变动后,沈阳国科持有公司股份601,8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477%,与其一致行动人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785,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5%以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大宗交易方式持有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述表格中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具体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沈阳国科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沈阳国科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2022年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沈阳国科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沈阳国科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兴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5%以下。

四、备查文件

1.沈阳国科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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