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2条等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连热电,证券代码:600719)于2022年4月29日继续停牌1天,详见公司于4月29日发布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提示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5月5日开市起复牌。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2条等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连热电,证券代码:600719)于2022年4月29日继续停牌1天,详见公司于4月29日发布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临2022-014)。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5月5日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证券简称为“ST热电”,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600719,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对于公司股票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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