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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9日、5月5日、5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9日、5月5日、5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核查发现的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9日、5月5日、5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股票发生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后,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尚未发现涉及本公司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9日、5月5日、5月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川华信专(2022)第0324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4月29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欣鹏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鹏运”)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70,329,667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8%。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1,5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86.5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9%。欣鹏运、杨学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446,607,517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99.4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95%。目前,欣鹏运、杨学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上述质押股份未设置平仓线,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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