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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05月23日(星期一)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05月23日(星期一)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2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0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05月1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长安镇建安路89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2022年05月0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05月0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1-3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应选公司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2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提案4-5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5、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0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05月20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05月20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建安路893号

邮编:52387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振海、廖世福

联系电话:0769-89953999-8888

传真号码:0769-89953999-8695

联系邮箱:ir luckyharvest.cn;lha057 luckyharvest.cn

5、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06日

附件一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65

2、投票简称:“祥鑫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举例: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0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0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委托人持有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注: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累积制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候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投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投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

4、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5、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6、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备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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