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6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12名董事发出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683证券简称:远兴能源公告编号:2022-039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6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12名董事发出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及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3证券简称:远兴能源公告编号:2022-04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考虑到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申请人民币7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化学”)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以持有中源化学13.16%股权和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追加公司位于海口不动产【编号为:琼(2017)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79750号和琼(2017)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079751】二顺位抵押及公司原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公司持有中源化学5.84%股权二顺位质押,期限三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与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最终实际签订的合同总额将不超过上述总额度。本次抵质押资产为公司正常银行融资所需,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3证券简称:远兴能源公告编号:2022-04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公司考虑到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拟为控股子公司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安化学”)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兴安化学拟向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30,000万元,期限三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葛根庙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许自新
4.注册资本:314,517.5万元
5.成立日期:2011年06月28日
6.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化肥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7.与公司关联关系:兴安化学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8.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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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兴安化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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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三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30,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补充其流动资金,是保障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2.就本次担保事宜公司与兴安化学签署《反担保协议书》,担保风险可控且反担保具备可执行条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兴安化学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补充其流动资金,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兴安化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贷款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17,1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7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4,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3%。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四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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