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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利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8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8元,共计募集资金57,53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188.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3,343.3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03.3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339.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66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利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府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开立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账户余额均为0元。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于近日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注销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1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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