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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4号)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星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20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2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2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4号)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星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200,00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将于2022年05月24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该等股东均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相关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2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5月24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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