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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正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3017证券简称:中衡设计公告编号:2022-035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中衡设计裙四楼中庭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正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高洪舟、柏疆红因工作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胡义新先生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刘中贵、孟营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17证券简称:中衡设计公告编号:2022-036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收到公司董事柏疆红先生的书面报告。柏疆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柏疆红先生自任职以来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17证券简称:中衡设计公告编号:2022-037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4楼中庭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长冯正功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披露的《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关联董事冯正功、张谨、陆学君、张延成在表决时按规定作了回避,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同意上述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中第1-3项需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17证券简称:中衡设计公告编号:2022-038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使用现场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均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17证券简称:中衡设计公告编号:2022-039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拟聘韦文斌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韦文斌先生的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韦文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韦文斌先生:男,1958年10月生,同济大学工民建专业毕业,工学士,历任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

证券代码:603017证券简称:中衡设计公告编号:2022-039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并将股份注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实施情况

1、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7月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520万股,回购股份的均价不超过人民币17.97元/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以回购社会公众股的方式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根据公司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188,858股,成交的最高价为10.60元/股,最低价为8.4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0,870,334.07元(含交易费用),平均价格为9.804元/股。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

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确定2018年12月5日为授予日,授予59名激励对象518.8858万股限制性股票。在办理授予登记工作的过程中,除了1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1,000股限制性股票外,公司实际收到58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实际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518.7858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2019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2、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18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关于2018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69)。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公司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的用途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88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6个月(2018年12月5日-2019年6月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的授予和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9日、2019年4月5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50)、《关于调整2018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2018年12月5日至2019年6月4日期间,公司完成回购股份事项,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2,380,000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1.83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13.10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0,166,18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方案完成回购并于2019年6月5日披露《关于2018年第二次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二、本次进行用途变更并注销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披露的上述两次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对应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自完成回购股份以来,公司持续研究上述回购股份用途的实施可行性,并积极推进有关工作。但综合考虑回购的股份仅可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整体的战略部署及时间安排等因素,公司将不实际实施上述两次股份回购方案剩余未转让的2,381,000股股份的计划用途。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将上述剩余未转让的2,381,000股股份进行用途变更并注销,股份用途变更为“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并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78,514,728股变更为276,133,728股,具体股权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单位:股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17证券简称:中衡设计公告编号:2022-041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加速资金周转,公司拟与宿迁产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保理”或“保理商”)开展无追索权应收款保理业务,将公司对关联方宿迁新盛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街文旅”)在《新盛街片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项下未来形成的应收款总计9000万元转让给产发保理(根据应收款的形成节点分批实施),融资合计9000万元,保理融资使用费及保理手续费由新盛街文旅支付给产发保理。如产发保理在应收款到期前未从新盛街文旅处及时足额收回应收款,或新盛街文旅发生信用风险未按基础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应收款时,产发保理应向新盛街文旅主张应收款债权,不得向中衡设计主张。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董事会按“关联交易”对上述交易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6月,公司中标关联方新盛街文旅的新盛街片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并与新盛街文旅签署《新盛街片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公告编号:2021-034)。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加速资金周转,公司拟与产发保理开展无追索权应收款保理业务,将公司对新盛街文旅在《新盛街片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项下未来形成的应收款总计9000万元转让给产发保理(根据应收款的形成节点分批实施),合计融资9000万元,保理融资使用费及保理手续费由新盛街文旅支付给产发保理。

在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公司董事对上述协议进行了认真讨论,关联董事冯正功、张谨、陆学君、张延成在表决时按规定作了回避,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及其他交易方介绍

1、关联方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宿迁新盛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其为公司关联方苏州工业园区中衡衡利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控股子公司。

宿迁新盛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注册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市府东路B3幢12铺

2)法定代表人:张延成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2MA22L53MXW

4)注册资本:10409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成立日期:2020年09月29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营业性演出;演出场所经营;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游览景区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服装服饰出租;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租借道具活动;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摄影扩印服务;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停车场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艺术品代理;销售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旅客票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架构:

9)主要财务数据: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2.57亿元、净资产9,120.44万元,2021年净利润-1,288.56万元(未经审计);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15.41亿元、净资产为8,095.18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1.14万元、净利润为-1,825.23万元(未经审计)。

2、其他交易方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其他交易方为宿迁产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产发保理基本情况如下:

1)注册地址:宿迁君临国际C幢9016室

2)法定代表人:冒酉飞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2060165931K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6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股权架构: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

9)主要财务数据: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12亿元、净资产1.07亿元,2021年营收600.17万元、净利润272.6万元(未经审计);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2.06亿元、净资产为1.08亿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295.19万元、净利润为153.57万元(未经审计)。

三、保理业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1、应收账款债权人: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应收账款债务人:宿迁新盛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3、保理商:宿迁产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4、保理方式:应收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如产发保理在应收款到期前未从新盛街文旅处及时足额收回应收款,或新盛街文旅发生信用风险未按基础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应收款时,产发保理应向新盛街文旅主张应收款债权,不得向中衡设计主张。

5、保理额度:中衡设计将对新盛街文旅在《新盛街片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项下未来形成的应收款总计9000万元转让给产发保理(根据应收款的形成节点分批实施),合计融资9,000万元。中衡设计、新盛街文旅、产发保理每次签订《提款申请暨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产发保理放款。

6、保理融资期限为:12个月

7、保理融资使用费率为:6.5%(年化);保理手续费为:1.5%。保理融资使用费及手续费由新盛街文旅支付给产发保理。

8、生效时间: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争议解决:凡由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理商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四、办理保理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应收款保理融资业务,收回100%应收款金额且不承担保理融资任何手续费及融资使用费等,有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意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进行上述交易而对当事对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了解了相关事宜,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本次无追索权应收款保理融资,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且收回全部应收款金额。有利于公司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支持公司业务的开展。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应收款保理融资有利于公司资金周转及现金流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按规定进行了回避。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开展应收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资金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17证券简称:中衡设计公告编号:2022-042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6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中衡设计裙房四楼中庭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6日

至2022年6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3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苏州赛普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冯正功、张谨、张延成、陆学君。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2、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2年6月1日(周三)—2022年6月2日(周四),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1、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2、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宛亭

(2)联系电话:0512-62602256

(3)传真号码:0512-62586259

(4)电子邮箱:security artsgroup.cn

(5)邮政编码:215123

(6)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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