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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0,470,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8,200,0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092%。

证券代码:002933证券简称:新兴装备公告编号:2022-057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2: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四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伟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58,670,3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9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0,470,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8,200,0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09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8,966,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04%。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9,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8,946,2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36%。

3、公司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70,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66,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70,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66,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70,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66,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70,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66,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38,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3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34,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8%;反对3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70,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66,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关联股东郝萌乔女士、向子琦先生、郎安中先生、王毅民先生为公司董事,关联股东陈于先生为公司监事,上述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153,0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34,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2%。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70,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66,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38,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34,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2%。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38,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34,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38,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34,6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670,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66,0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昊律师、张力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33证券简称:新兴装备公告编号:2022-058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20日以口头、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顾建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同意选举顾建一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21日

附件:

顾建一,男,195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71年1月入伍,1972年入党,先后任战士、班长、排长、参谋、处长、教研室主任、总后勤部杂志社副社长等职,立三等功2次。2013年退休时为解放军后勤学院研究员,国防经济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导师。先后主持国防经费、国防资产、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等重大专题研究论证工作,参加《国防法》《国防动员法》《军人保险法》的研究论证工作。参加《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军事百科全书》《中国经济百科全书》的撰写工作。主要著作有《国防经济学教程》《现代国防经济前沿问题研究》《军费经济学》等30多部,主持国家和军队课题100多项,获全军军事科研成果一等奖17项、二等奖10项。近5年来,作为上海交通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中央财经大学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的特约研究员,主要参与指导有关省市专项规划方案编制和国防经济课题研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建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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