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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81,371,5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2516%。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80,310,8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0981%;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060,7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535%。

证券代码:002094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22-02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3:00,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索斌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81,371,5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2516%。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80,310,8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0981%;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060,7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535%。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80,991,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902%;

反对38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09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3,092,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634%;

反对38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36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80,991,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902%;

反对38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09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3,092,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634%;

反对38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36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三)《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180,991,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902%;

反对38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09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3,092,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634%;

反对38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36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四)《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80,991,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902%;

反对38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09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3,092,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634%;

反对38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36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180,990,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897%;

反对38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098%;

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6%。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3,091,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604%;

反对38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366%;

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30%。

(六)《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2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180,991,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902%;

反对38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09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3,092,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634%;

反对38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36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80,991,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902%;

反对38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09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3,092,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634%;

反对38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36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八)《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180,991,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902%;

反对38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09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3,092,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634%;

反对38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36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九)《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同意180,991,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902%;

反对38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09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3,092,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634%;

反对38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36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十)《关于公司继续为董监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180,991,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902%;

反对38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09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3,092,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634%;

反对38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36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80,991,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7902%;

反对38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09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3,092,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8.8634%;

反对380,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36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十二)《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80,310,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4152%;

反对1,060,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84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2,412,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8311%;

反对1,060,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168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十三)《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80,310,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4152%;

反对1,060,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84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2,412,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8311%;

反对1,060,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168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十四)《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180,310,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4152%;

反对1,060,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84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2,412,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8311%;

反对1,060,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168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十五)《关于修改对外投资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180,310,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4152%;

反对1,060,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84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2,412,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8311%;

反对1,060,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168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十六)《关于修改对外担保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180,310,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4152%;

反对1,060,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84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2,412,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8311%;

反对1,060,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168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十七)《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180,310,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4152%;

反对1,060,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84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32,412,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8311%;

反对1,060,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168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0%。

(十八)《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陈索斌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80,991,1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2%,选举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33,092,7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4%。

唐风杰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80,991,11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2%,选举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33,092,79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4%。

姜颖女士,获得选举票数180,991,1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2%,选举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33,092,7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4%。

杜心强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80,991,1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2%,选举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33,092,7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4%。

(十九)《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陈波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80,991,1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2%,选举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33,092,7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4%。

权锡鉴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80,991,1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2%,选举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33,092,7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4%。

孙莹女士,获得选举票数180,991,1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2%,选举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33,092,7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4%。

(二十)《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于旭光先生,获得选举票数180,991,1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2%,选举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33,092,7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4%。

崔婷女士,获得选举票数180,991,11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2%,选举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选举票数33,092,7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34%。

上述议案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郭芳晋、王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4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22-02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与会代表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选举王传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后附简历),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简历:

王传磊,男,1975年12月出生,本科。1999年加入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4月至今任公司工艺技术部副部长;2004年4月至2007年5月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2007年5月至近历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王传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4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22-025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陈索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长陈索斌先生提名,聘任唐风杰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经董事长陈索斌先生提名,聘任杜心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杜心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

联系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0532-85718686

电子邮箱:stock chinakingking.com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总裁唐风杰先生提名,聘任杜心强先生、徐耀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王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齐书彬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

联系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0532-85718686

电子邮箱:qsb chinakingking.com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崔婷女士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0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具体方案如下:

1、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由董事孙莹、权锡鉴、唐风杰组成,其中孙莹、权锡鉴为独立董事,唐风杰为非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孙莹担任。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孙莹为会计专业人士。

2、董事会设提名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成员三名,由董事权锡鉴、陈波、陈索斌组成,其中权锡鉴、陈波为独立董事,陈索斌为非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权锡鉴担任。

3、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三名,由董事陈波、孙莹、杜心强组成,其中陈波、孙莹为独立董事,杜心强为非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陈波担任。

4、董事会设战略委员会作为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成员五名,由陈索斌、唐风杰、杜心强、陈波、权锡鉴组成,其中陈索斌为召集人。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裁唐风杰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简历:

陈索斌先生,1964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3年至1995年,任青岛金王轻工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1995年至2000年,任青岛金王轻工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年至2002年,任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1998年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0股,2021年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陈索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唐风杰先生,1965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00年5月至2004年7月任青岛金王轻工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12年3月任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3月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持有公司股份28.5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唐风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杜心强先生,1971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8月至2012年10月,历任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部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01年11月至2004年11月,任青岛国货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11月至2013年4月,任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3年4月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股份30.7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杜心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耀东先生,197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0年4月至2001年6月任青岛东方宏业有限公司生产厂长;2003年6月至今历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分厂厂长、事业部部长、副总裁;2012年3月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徐耀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彬先生,198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8月至2013年10月就职于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助理;2013年11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青岛金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就职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任副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内审部负责人。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王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齐书彬先生,1980年9月生,本科学历。2005年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会计学专业,2012年7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西部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综合业务经理,山东华汇金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营业部客户经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任职,2012年8月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齐书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崔婷女士,1981年3月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2年5月至2004年3月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主管会计;2004年3月至2009年3月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税收主管;2009年3月至2013年12月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经理;2013年12月至2020年4月担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兼财务管理部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广州栋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内审负责人。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崔婷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4证券简称:青岛金王公告编号:2022-02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2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于旭光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于旭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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