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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六十八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证券代码:601727证券简称:上海电气编号:临2022-034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六十八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服务内容为:

1、公司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咨询;

2、公司及重要子公司法定审计;

3、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4、新制订及修订的会计准则培训;

5、海外业务税务风险评估咨询;

6、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重大事项会计处理咨询。

在2022年度审计服务范围与2021年度审计服务范围相比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2022年审计费将不高于2021年。

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对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贷款履行担保责任代偿贷款的议案

同意就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两江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公司参股企业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贷款履行部分担保责任代偿贷款,还款金额为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79,480,874.58元及相关息费。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建行两江分行妥善达成终止《保证合同》、解除担保责任、结算罚息、违约金等(如有)事项的解决方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及下属企业对部分承租方2022年度减免租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承租户,减免2022年度6个月的租金,其中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比例免租,预计减免租金约人民币1.28亿元(最终以实际减免并经第三方机构审计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制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制定《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727证券简称:上海电气编号:临2022-035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了公司监事会五届四十八次会议。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服务内容为:

1、公司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咨询;

2、公司及重要子公司法定审计;

3、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4、新制订及修订的会计准则培训;

5、海外业务税务风险评估咨询;

6、公司及所属子公司重大事项会计处理咨询。

在2022年度审计服务范围与2021年度审计服务范围相比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2022年审计费将不高于2021年。

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727证券简称:上海电气编号:临2022-037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5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01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46人。

3、业务规模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0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1.1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6.92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8.6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84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旭东,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1年起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至2016年曾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自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孟江峰,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计师,2000年起成为执业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曾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自2022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97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戴正华,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5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旭东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孟江峰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戴正华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2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旭东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孟江峰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戴正华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2021年度聘请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71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为人民币2,79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为人民币275万元。在2022年度审计服务范围与2021年度审计服务范围相比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2022年审计费将不高于2021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基于对普华永道中天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成员充分了解和审查了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董事会五届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727证券简称:上海电气编号:临2022-039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企业减免租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减免租金安排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措施》和上海市国资委发布的《关于上海市国有企业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和《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国有企业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国有企业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主体责任,将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承租户减免2022年度6个月的租金,预计减免租金约为人民币1.28亿元(最终以实际减免并经审计金额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施主体

公司及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

(二)适用对象

本次租金减免对象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本次租金减免适用房屋为自有经营性房产和使用权房。

(三)租金减免标准

本次租金减免方式为对最终承租方免除2022年内6个月租金,其中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比例免租。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董事会五届六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企业对部分承租方2022年度减免租金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我们对《关于公司及下属企业对部分承租方2022年度减免租金的议案》表示同意。我们对本议案进行了审阅,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本议案中,公司在疫情影响下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免租金安排是响应政府号召,又是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和影响力。

三、本次减免租金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免租金安排涉及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预计约为人民币1.28亿元,对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6亿元。本次减免租金安排对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系未经审计的预估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本次减免租金安排对公司的影响所用,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本次减免租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长期发展。

本次公司在疫情背景下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免租金安排,既是响应政府号召,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压力,又是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及影响力,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727证券简称:上海电气公告编号:临2022-036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大道2748号上海电气培训基地报告厅

鉴于疫情防控需要,本公司建议A股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H股股东优先通过委托大会主席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国家及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参会登记、体温检测、检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具体防疫要求可能根据届时疫情状况有所调整)。请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并全程戴好口罩。如有发热等症状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如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人数已达到股东大会当天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规定的上限,将按“先签到先入场”的原则入场,后续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可能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8日

至2022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各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五届六十六次会议和六十八次会议、监事会五届四十六次会议和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2年4月19日和2022年5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第9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7、8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时间:2022年6月21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大道2748号上海电气培训基地综合楼三楼会议室。本公司将对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采取参会登记、体温检测、检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阴性证明等疫情防控措施(具体防疫要求可能根据届时疫情状况有所调整)。请股东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并全程戴好口罩。

登记文件: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请携带身份证/护照、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携带法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委托出席者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护照)。

在以上登记时间段内,个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二)电子邮箱登记:

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格式详见附件2)及登记文件扫描件于2022年6月21日(星期二)前发送到公司邮箱:ir shanghai-electric.com,并请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便公司回复。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10号

2、联系电话:8621-33261799

3、联系传真:8621-34695780

4、联系电子邮箱:ir shanghai-electric.com

5、联系人:仇女士

6、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放礼品,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附件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中国上海市浦东大道2748号上海电气培训基地报告厅举行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_______________

证券代码:601727证券简称:上海电气公告编号:临2022-038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有20%股权的参股企业重庆神华薄膜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神华”)与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两江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两江分行”)分别于2018年8月和2020年6月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2018年10月,公司与建行两江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重庆神华按持股比例提供本金最高额人民币3亿元贷款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重庆神华之间为连带责任保证。

●经公司五届六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就公司与建行两江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重庆神华银行贷款履行部分担保责任代偿贷款,还款金额为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79,480,874.58元及相关息费。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建行两江分行妥善达成终止《保证合同》、解除担保责任、结算罚息、违约金等(如有)事项的解决方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持有20%股权的参股企业重庆神华与建行两江分行分别于2018年8月和2020年6月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借款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借款到期日均为2027年8月。

2018年10月,公司与建行两江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重庆神华按持股比例提供本金最高额人民币3亿元贷款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按建行两江分行为重庆神华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至重庆神华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公司与重庆神华之间为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四届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重庆神华是基于铜铟镓硒太阳能电池组件产业化项目而成立,后因光伏产业变化等因素导致采用铜铟镓硒技术的产品竞争力下降,重庆神华决定不再续建铜铟镓硒太阳能电池组件产业化项目,并于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41,818.0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电气关于参股企业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建行两江分行发出的《关于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通知函》,重庆神华因项目停建,银行贷款还款来源已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依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及《保证合同》相关约定,通知重庆神华未偿贷款本金人民币897,404,372.93元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重庆神华及各保证人分别履行还款义务和担保代偿责任,其中要求公司按照持有重庆神华的股权比例支付本息共计人民币180,533,557.72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179,480,874.58元)。

经公司五届六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就公司与建行两江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重庆神华银行贷款履行部分担保责任代偿贷款,还款金额为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79,480,874.58元及相关息费。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建行两江分行妥善达成终止《保证合同》、解除担保责任、结算罚息、违约金等(如有)事项的解决方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重庆神华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太阳能应用产品的销售。

重庆神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亿元,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其中,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和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所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持股20.84%。

重庆神华2019年至2021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亿元

三、履行担保责任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2021年重庆神华出现重大亏损,经评估公司提供商业银行贷款担保的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已于2021年度计提该担保相关的预期信用损失人民币1.79亿元。目前公司资金流动性良好,本次履行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重庆神华2021年度亏损情况和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的影响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披露的《上海电气关于参股企业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公告》和2022年4月19日披露的《上海电气关于部分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重大亏损的公告》。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公司将作为重庆神华的债权人,对该笔债权进行追偿。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协商,争取最大程度弥补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造成的损失,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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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继烈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已向公司监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由于张继烈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张继烈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补选监事。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岭民爆”)于2021年11月3日披露的《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称“本次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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