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6月8日消息,财政部近日预拨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资金(第一批),合计32.9亿元,支持民航业安全稳定和纾困发展。
财政部6月8日消息,财政部近日预拨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资金(第一批),合计32.9亿元,支持民航业安全稳定和纾困发展。
近日,财政部、民航局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的通知》明确,原则上当每周内日均国内客运航班量低于或等于4500班(保持安全运行最低飞行航班数)时,启动财政补贴。设定最高亏损额补贴标准上限为每小时2.4万元。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分别补助65%、70%、80%,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地方财政分别承担35%、30%、20%。
财政部要求,此次资金下达后,各省要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出发,切实担负起稳定地方经济的责任,按照《通知》明确的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地方财政承担比例,统筹落实地方财政补贴资金,为保障最低飞行航班量和安全飞行提供支持。
财政部指出,各省应按照《通知》规定,指导督促航班起飞港所在地财政部门会同民航相关地区管理局做好补贴资金审核工作,及时将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资金足额拨付航空公司;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