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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城发资本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荆州城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资本”)的通知,根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归集ST冠福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将荆州市城发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建设”)、荆州同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成置业”)、湖北省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房投资”)、荆州市同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享投资”)、荆州市城通线网管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通投资”)、荆州市城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物业”)、荆州市城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嘉建筑”)、荆州市城发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盛投资”)合计持有公司72,367,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75%)无偿转让至城发资本,该转让程序于2022年5月20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现相关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72,367,863股公司股份已全部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登记至控股股东城发资本名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交易过户明细

注:上述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后持股变化

1、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城发建设、同成置业、荆房投资、同享投资、城通投资、城发物业、城嘉建筑、鑫盛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城发资本在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城发资本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2、本次非交易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九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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