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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能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2号”文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公开发行2,8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30亿元,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4%、第二年为0.6%、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债券期限为6年。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福能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732号”文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公开发行2,8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30亿元,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4%、第二年为0.6%、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债券期限为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61号”文同意,公司28.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2月2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能转债”,债券代码“110048”。

(三)“福能转债”自2019年6月1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起止日期为2019年6月14日至2024年12月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8.69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7.85元/股。

二、“福能转债”赎回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福能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赎回条款可能触发情况

自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9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福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0.21元/股),若在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仍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可能触发“福能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和现行法规要求,于触发本次可转债赎回条款后召开董事会确定是否赎回“福能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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