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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完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上市事宜,2020年3月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署了保荐协议,中信建投承接公司可转债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完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上市事宜,2020年3月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署了保荐协议,中信建投承接公司可转债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鉴于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建投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仍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信建投未完成的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广发证券承接。广发证券已委派舒星云、卞振华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简历附后),并承担相关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对中信建投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在公司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舒星云,保荐代表人,中山大学学士,宾夕法尼亚大学硕士,现任职于广发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曾参与了久量股份(300808)IPO、宏景科技IPO项目,广州市水投集团豁免要约收购珠江股份(600684)、万宝集团收购金明精机(300281)等上市公司收购项目,以及其他多个项目的尽职调查、改制、辅导工作。

卞振华,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中山大学管理学学士及硕士,现任职于广发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曾参与了比音勒芬(002832)IPO、江龙船艇(300589)IPO、香山股份(002870)IPO、广东聚合股份科技有限公司IPO项目、四川新荷花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收购江南化工(002226),以及其他多个项目的尽职调查、改制、辅导工作。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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