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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2年6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明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5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证券代码:603678证券简称:火炬电子公告编号:2022-046

转债代码:113582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2年6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明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5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小体积薄介质层陶瓷电容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主要用于生产多种规格的小体积、高比容陶瓷电容器产品,补充公司MLCC的生产能力,满足下游厂商的需求。该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两年,于2022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项目中涉及的0402系列及0805部分系列产品已达到规划产能,但仍有部分系列产品产能未能实现,项目的进度滞后于原投资计划。为了保证募投项目顺利、持续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谨慎研究,公司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火炬电子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2、审议《关于不提前赎回“火炬转债”的议案》。

自2022年5月26日重新计算赎回权利起至2022年6月16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火炬转债”当期转股价的130%,触发了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拟决定本次不行使“火炬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未来五个月内均不行使“火炬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火炬电子关于不提前赎回“火炬转债”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78证券简称:火炬电子公告编号:2022-047

转债代码:113582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2年6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小体积薄介质层陶瓷电容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火炬电子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78证券简称:火炬电子公告编号:2022-048

转债代码:113582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公开发行了6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102.75万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04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及存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包含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840.23万元,扣除手续费3.58万元,实际利息收入净额为836.65万元。2021年11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5月31日,已使用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归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及具体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小体积薄介质层陶瓷电容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主要用于生产多种规格的小体积、高比容陶瓷电容器产品,补充公司MLCC的生产能力,满足下游厂商的需求。该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两年,于2022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项目中涉及的0402系列及0805部分系列产品已达到规划产能,但仍有部分系列产品产能未能实现,项目的进度滞后于原投资计划,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1、2020年以来受国内外新冠疫情反复的因素影响,部分设备主要是进口设备的排产和交付时间延长,目前公司已建成并实现部分系列产品的产能,仍有部分已下单的设备尚未能交付而未能全部建设完成。目前已实现的产能前期将有部分用于开发试制研发样品,承担产品批量的定型任务,同时公司也将根据订单情况安排生产。

2、本项目主要通过对公司原有厂改造后实施,未征用新的土地及新建房产。由于公司近年来业务规模扩张较快,生产任务紧急,原有厂区产线和人员需逐步迁出,随着项目产能建设,项目实施所在厂区空间已趋于饱和。目前公司已建设新址并加快完成厂区调整,结合设备交付周期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剩余产能的建设。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顺利、持续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谨慎研究,公司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客观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密切关注内外部经济环境及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小体积薄介质层陶瓷电容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小体积薄介质层陶瓷电容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小体积薄介质层陶瓷电容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的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该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78证券简称:火炬电子公告编号:2022-049

转债代码:113582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火炬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16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火炬转债”当期转股价24.51元/股的130%,已触发“火炬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本次不行使“火炬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火炬转债”。

●未来五个月内(即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11月16日),若“火炬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赎回权利。在此之后以2022年11月17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火炬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火炬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7号”文核准,于2020年5月27日公开发行了60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00万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65号文同意,公司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6月2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简称“火炬转债”,转债代码“113582”。本次发行的“火炬转债”自2020年12月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为25.33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火炬转债最新转股价为24.51元/股。

二、“火炬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16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火炬转债”当期转股价24.51元/股的130%,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火炬转债”的决定

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火炬转债”的议案》,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决定本次不行使“火炬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未来五个月内(即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11月16日),若“火炬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赎回权利。在此之后以2022年11月17日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火炬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火炬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火炬转债”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78证券简称:火炬电子公告编号:2022-050

转债代码:113582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事宜的进展公告(六)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电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苏州雷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雷度”)为火炬电子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1.8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除此之外,苏州雷度已实际为火炬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及担保合同均已到期,2022年6月16日,公司与中国银行重新签订《授信额度协议》,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并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泉州市鲤城区常兴路112号火炬电子元件厂1幢及2幢的工业房地产、泉州市鲤城区江南火炬上埕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为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雷度与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余额1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同日,苏州雷度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限额8,5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苏州雷度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其内部审批程序,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62023628

3、住所: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经营场所: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新塘社区泰新街58号)

4、注册资本:人民币45266.5950万元

5、法定代表人:蔡明通

6、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0日

7、经营范围:研究、开发、制造、检测、销售各类型高科技新型电子元器件、陶瓷粉料、特种纤维及高功能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新材料技术咨询服务;生产制造咨询服务;对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火炬电子持有苏州雷度100%股权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单家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0、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苏州雷度与中国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苏州雷度电子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

(1)担保额度: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1亿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保证责任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苏州雷度与兴业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苏州雷度电子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1)担保额度:最高债权本金限额人民币8,5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责任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30亿元,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28.44%;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45亿元,占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20.21%,无逾期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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