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8日、2022年6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华铁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18年6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19年4月4日和2019年6月17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实施完毕本次回购方案,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015,83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3%,最高成交价为5.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5元/股,成交金额为100,253,634.34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18,015,836股,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公司股份余额为0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认购及过户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份数总额为62,334,792.56份,每份份额为1.00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62,334,792.56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及筹集资金总额均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份额及筹集资金总额一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持有人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8,015,836股已于2022年6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3%,过户价格为3.46元/股。
根据《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即2022年6月24日)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即2022年6月24日)计算。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以上持有人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均将回避表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持股比例较低,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综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于2022年6月22日完成全部标的股票的非交易过户事项,经初步测算,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1,279.12万元,2022年至2024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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