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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此前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其中董事马淦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明玲女士召集并主持。

证券代码:301178证券简称:天亿马公告编号:2022-042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此前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其中董事马淦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明玲女士召集并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互联精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亿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天亿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万元,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实际贷款提供担保。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及相关公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需要,拟向供应商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有限公司、武汉海康存储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微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慧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海康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睿影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信用额度,由实际控制人林明玲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本次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未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无需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会上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及相关公告。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林明玲、马学沛、马淦江回避表决。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调整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此前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天亿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供应商联想集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信用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学沛、林明玲夫妇以全部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最高保证金额为1,20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信用额度有效期为一年,担保有效期为自签订保证书起至2024年06月30日。截至目前,实际控制人未与联想集团签订相关协议,担保尚未发生。因联想集团调整格式条款,拟延长主债权期间至2025年06月30日,保证期间相应顺延。此外该交易事项及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会上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调整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及相关公告。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林明玲、马学沛、马淦江回避表决。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2年6月13日完成2021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权益分派结果,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及相关公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五)《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调整部分条款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301178证券简称:天亿马公告编号:2022-043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此前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毛晓玲女士召集并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互联精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亿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天亿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万元,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实际贷款提供担保。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三家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实际贷款提供担保,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及相关公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需要,拟向供应商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有限公司、武汉海康存储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微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慧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海康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睿影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信用额度,由实际控制人林明玲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本次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未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无需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为公司基于经营需要,可充分利用供应商资源,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账期周转灵活性,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该事项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信用额度需要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及相关公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调整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此前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天亿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供应商联想集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信用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学沛、林明玲夫妇以全部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最高保证金额为1,20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信用额度有效期为一年,担保有效期为自签订保证书起至2024年06月30日。截至目前,实际控制人未与联想集团签订相关协议,担保尚未发生。因联想集团调整格式条款,拟延长主债权期间至2025年06月30日,保证期间相应顺延。此外该交易事项及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此次延长担保期限主要系供应商更新格式条款,此项交易的推进有利于子公司充分利用供应商资源,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调整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及相关公告。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301178证券简称:天亿马公告编号:2022-044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亿马”)拟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互联精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联精英”)、天亿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亿马信息技术”)、广东天亿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亿马信息科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后发生的实际贷款提供担保,其中天亿马信息科技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互联精英、天亿马信息技术、天亿马信息科技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万元,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实际贷款提供担保。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品种,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公司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事项。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互联精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以上2022年一季度(末)数据未经审计。

2.天亿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以上2022年一季度(末)数据未经审计。

3.广东天亿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以上2022年一季度(末)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各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或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三家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促进各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起积极作用。此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我们认为该事项可满足三家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对外担保相关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三家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实际贷款提供担保,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公司目前已审批的在有效期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8,000万元,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八、备查文件

(一)《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301178证券简称:天亿马公告编号:2022-045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因业务需要,拟向供应商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有限公司、武汉海康存储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微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慧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海康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睿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海康威视”)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信用额度(人民币元,下同),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玲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本次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未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无需公司或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林明玲、马学沛、马淦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同日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林明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18,751,8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43%。林明玲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与马学沛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因业务需要,拟向供应商海康威视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信用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玲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二年。本次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未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林明玲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金额及期限:公司因业务需要,拟向海康威视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信用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玲拟针对前述事项出具担保函,以林明玲个人资产,为公司与海康威视在担保函签署之日前24个月起至担保函签署之日后24个月止之间签订的所有交易合同项下海康威视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二年。

(三)担保范围:本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海康威视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一切费用。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项为公司基于经营需要,可充分利用供应商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账期周转灵活性,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该事项无偿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信用额度需要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实际控制人马学沛、林明玲夫妇以全部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无偿为子公司天亿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最高保证金额为1,20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报告日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担保未实际发生。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实际控制人马学沛、林明玲夫妇无偿为实际贷款提供担保。截至本报告日未发生贷款,担保未实际发生。

自2022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担保及前述担保外,公司未与该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

七、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次事项为公司基于经营需要,可充分利用供应商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账期周转灵活性,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我们认为此项交易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账期周转灵活性,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构成偶然性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为公司基于经营需要,可充分利用供应商资源,有利于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账期周转灵活性,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该事项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信用额度需要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基于经营需要,充分利用供应商资源,有利于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账期周转灵活性,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301178证券简称:天亿马公告编号:2022-046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调整部分条款的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调整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此前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天亿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亿马信息技术”)向供应商联想集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信用额度(人民币元,下同),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学沛、林明玲夫妇以全部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最高保证金额为1,20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信用额度有效期为一年,担保有效期为自签订保证书起至2024年06月30日。本次实际控制人为天亿马技术提供担保未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实际控制人未与联想集团签订相关协议,担保尚未发生。因联想集团调整格式条款,拟延长主债权期间为自签订保证书起至2025年06月30日,保证期间相应顺延。此外该交易事项及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林明玲、马学沛、马淦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于同日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林明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18,751,8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43%。林明玲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与马学沛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马学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马学沛先生现为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3,606,1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7%,通过汕头市励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60,6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4%,合计持有公司3,966,7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1%。马学沛先生与林明玲女士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全资子公司天亿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供应商联想集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信用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学沛、林明玲夫妇以全部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最高保证金额为1,20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信用额度有效期为一年,担保有效期为自签订保证书起至2025年06月30日。本次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未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马学沛、林明玲夫妇

(一)就联想集团与天亿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在主债权期间依据联想集团向债务人销售产品或服务的合同/协议及其以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的任何附件、交易文件和相关文件所发生的交易(“被保证交易”)项下债务人对联想集团所负全部债务提供以联想集团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金额及期限:天亿马技术向供应商联想集团申请信用额度不超过800万元,信用额度有效期为一年,马学沛、林明玲夫妇为天亿马技术提供最高保证金额1,2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有效期为自签订保证书起至2025年06月30日。

(三)担保范围:本保证人以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提供的保证范围包括被保证交易下产生的所有债务人对贵公司应付货款、滞纳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或任何其他应付款项和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用、律师费用、诉讼或仲裁费用、公证费用、鉴定费用、估价费用、拍卖费用)。被保证交易据以产生的合同或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的签署日应在主债权期间内,但履行期限不限于该期限。本保证书签署的日期即为本保证书发生约束力的日期。

截至本公告日协议各方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具体内容由天亿马技术、马学沛、林明玲夫妇共同协商确定。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项为天亿马技术基于经营需要,充分利用供应商资源,有利于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账期周转灵活性,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该事项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延长担保有效期,解决了公司申请信用额度需要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实际控制人马学沛、林明玲夫妇以全部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无偿为子公司天亿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最高保证金额为1,20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报告日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担保未实际发生。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实际控制人马学沛、林明玲夫妇无偿为实际贷款提供担保。截至本报告日未发生贷款,担保未实际发生。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实际控制人马学沛、林明玲夫妇以全部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无偿为公司提供最高保证金额为500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报告日相关授信尚未完成,担保未实际发生。

自2022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担保及前述担保外,公司未与该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

七、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此次延长担保期限主要系供应商更新格式条款,此项交易的推进有利于子公司充分利用供应商资源,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此次延长担保期限主要系供应商更新格式条款,此项交易的推进有利于子公司充分利用供应商资源,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为公司基于经营需要,可充分利用供应商资源,有利于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账期周转灵活性,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截至目前,实际控制人未与联想集团签订相关协议,担保尚未发生。因联想集团调整格式条款,拟调整担保有效期为自签订保证书起至2025年06月30日,此外该交易事项及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延长担保有效期,解决了公司申请信用额度需要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调整部分条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调整部分条款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基于经营需要,充分利用供应商资源,有利于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账期周转灵活性,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调整部分条款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调整部分条款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301178证券简称:天亿马公告编号:2022-047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7,1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844,8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18,844,8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65,956,800股。

公司已于2022年6月13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7,112,000元变更为65,956,800元,总股本由47,112,000股变更为65,956,800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权益分派结果,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相关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等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该等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一)有权签署与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有关的文件及作出必要行为;

(二)办理有关本次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及备案事项;

(三)授权办理与上述事宜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301178证券简称:天亿马公告编号:2022-048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七)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55号海逸投资大厦4-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提案1.00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1.00为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00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机构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于2022年7月15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书面信函登记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7月18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55号海逸投资大厦4楼

(四)联系人:李华青

(五)联系电话:0754-8888 0666

(六)联系传真:0754-8898 3999

(七)联系邮箱:Securities tym.com.cn

(八)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55号海逸投资大厦4-5楼

(九)邮政编码:515041

(十)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办理登记。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费和餐费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178”,投票简称为“TYM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①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②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我本人,出席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至:年月日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7月15日16:00之前送达、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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