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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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0月2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873号文《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47,169,81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8元,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截至2017年12月13日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90,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600.00万元后(含税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发行前已预付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为905,660.39元),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88,400.00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90,000.00万元,扣除支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和保荐费用税费合计2,000.00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为905,660.39元;发行前已预付人民币400.00万元,本次发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募集资金总额中主动扣除人民币1,600.00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税费379.00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为214,528.31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733.02万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13日,上述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7)1600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本公司及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申请并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主管部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本公司证券部,由证券部审核后,逐级由财务负责人及总裁签字后予以付款,超过总裁权限范围的支出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呈贡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专户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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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变更公司全称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4月30日,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1,855.15万元。截至2022年4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592.56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7,995.61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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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4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217.11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益1,638.0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7,995.61万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2022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2年6月1日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募投项目门店建设及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近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合计8,055.35万元(包含2022年4月30日后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存放银行产生利息3.2万元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56.575万元)全额转入公司基本户,并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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