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业务涉及股东5名,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23,155,018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份的14.8427%;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23,153,804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份的14.8419%,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214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份的0.0008%。
证券代码:000004证券简称:ST国华公告编号:2022-047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业务涉及股东5名,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23,155,018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份的14.8427%;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23,153,804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份的14.8419%,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1,214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份的0.0008%。
2、本次应补偿股份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定向回购并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已于2022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6,003,026股变更为132,848,008股。
一、本次股份回购注销的基本情况
1、业绩承诺基本情况
2019年,公司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游网安”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公司与彭瀛、郭训平、深圳市睿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普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州众合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补偿协议》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智游网安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9,000万元、11,700万元、15,210万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0]004546号及大华核字[2021]006922号),智游网安经审计的2019年度、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099.31万元、7,592.46万元,2019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业绩承诺方已于2021年7月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440A009799号),智游网安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954万元,2021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
2、业绩补偿方案及审批程序
鉴于智游网安2021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的约定,业绩承诺各方应予补偿的股份数量明细如下:
■
注:上表中“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业绩承诺各方的应补偿股份数均向上取整。
本次业绩补偿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本次业绩补偿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关于收购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及2022年5月21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二、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1、股份回购注销数量及价格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业务涉及股东5名,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23,155,018股(其中彭瀛7,876,433股,深圳市睿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6,280,557股,珠海横琴普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247,396股,郭训平2,128,669股,郑州众合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621,963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份的14.8427%。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其中彭瀛0.34元,深圳市睿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0.27元,珠海横琴普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3元,郭训平0.09元,郑州众合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07元)。
2、股份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
■
四、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分布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04证券简称:ST国华公告编号:2022-048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股东彭瀛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811,300股以及股东郭训平所持有的公司股份787,486股被司法再冻结,存在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上述股东承担业绩补偿义务,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已办结,本次冻结事项未影响业绩补偿的实施。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系统查询,获悉股东彭瀛及郭训平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
注:本次冻结事项发生在公司回购注销办理期间,为避免混淆,本公告中所有持股数量及比例计算均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即回购注销完成之后的最新股东持股数量及上市公司总股本计算,公司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2-047)。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冻结股份为公司购买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发行的股份,负担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义务。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440A009799号)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到期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440A009802号),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订的《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2021年度合计应补偿23,155,018股,其中彭瀛应补偿7,876,433股,郭训平应补偿2,128,669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本次业绩补偿以回购注销方式进行,公司已于2022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手续,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2-047),本次冻结事项未影响业绩补偿的实施。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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