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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证券代码:605117证券简称:德业股份公告编号:2022-040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7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甬江南路26号研发7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25日

至2022年7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刊载于2022年7月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3-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2年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0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北仑区甬江南路26号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

楼7楼证券部办公室。

(四)特别提示: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

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情况: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甬江南路26号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

楼7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806

联系电话:0574-86122097

联系人:刘书剑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17证券简称:德业股份公告编号:2022-041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征集人在董事会上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的所有提案均投赞成票。

●征集人未持有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公司章程》或其他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并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胡力明先生。

胡力明,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律师。2001年3月至今在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主任;2016年11月至今,任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浙江动一新能源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份至今,任宁波科元精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份至今,任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胡力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胡力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的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0)。本次股东大会需征集投票权的议案:《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胡力明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于2022年7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票同意。

(三)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为:截止2022年7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征集人不得对授权委托设置不可撤销条款。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投资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①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④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下述所有文件上签字):①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股东账户卡复印件;③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证券投资部签收时间为准。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甬江南路26号。

收件人:郑超琦

联系电话:0574—86122097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由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下述全部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②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④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⑤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⑥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5)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①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②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③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胡力明

2022年7月8日

附件一: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胡力明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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