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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 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证券代码:600682证券简称:南京新百公告编号:临2022-053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

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3.81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3.78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2年7月1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6月30日,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宜。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低于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81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所需。

公司已于2022年6月15日、6月22日、7月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2、047、051)。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8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78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3.81-0.03=13.78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7,256,89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4%。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82证券简称:南京新百公告编号:临2022-054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7月19日,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46,132,221股的比例为0.059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86元/股,最低价为9.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86,93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宜。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低于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7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所需。

公司已于2022年6月15日、6月22日、7月8日、7月2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2、047、051、053)。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7月1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46,132,221股的比例为0.059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86元/股,最低价为9.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86,93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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