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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海龙”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季长彬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证券代码:000677股票简称:恒天海龙公告编号:2022-018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海龙”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季长彬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经公司股东推荐、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以下人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非独立董事

1.1经恒天海龙董事会提名:季长彬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经恒天海龙董事会提名:庄旭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经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推荐:冯茂慧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经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推荐:黄晓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经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推荐:韦博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

1.6经恒天海龙董事会提名:李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经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推荐:戚安邦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经恒天海龙董事会提名:张洪茂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张洪茂先生目前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洪茂先生已出具书面承诺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了保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改选就任前,原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务,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方为任期届满。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职工董事姜大广先生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姜大广先生将与股东大会选举出的八名董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其中:职工董事姜大广先生直接进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不需要参加股东大会选举。

二、《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8月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季长彬先生,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EMBA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93年7月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财务会计专业;1993年7月至1999年6月中国建筑土木工程公司财务部会计、副经理、经理;1999年6月至2009年11月宏大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期间:2004年2月至2009年11月咸阳宏大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1月至2012年6月恒天地产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2年6月至2014年5月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期间:2010年5月至2012年12月在香港中文大学EMBA学习,获得硕士学位;2014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20年12月至2022年3月,任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季长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关于担任董事的条件和要求。

2.庄旭升先生,196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7月至1993年11月,任职于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1995年1月至2014年1月,历任山东海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仓储处处长、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恒天海龙财务部副部长;2014年1月至今,历任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财务总监。

庄旭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5股,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担任董事的条件和要求。

3.冯茂慧先生,1970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温州瓯海支行副行长、温州乐清支行行长、瑞安支行行长、温州市分行营业部总经理、温州市分行行长助理;现任多弗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冯茂慧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副总裁的多弗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冯茂慧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关于担任董事的条件和要求。

4.黄晓海先生,1968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专业。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文成支行行长、浙江温州分行公司客户部总经理、温州分行造价咨询中心总经理;现任多弗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民生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黄晓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副总裁的多弗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执行董事的民生国际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黄晓海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关于担任董事的条件和要求。

5.韦博先生,1982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历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多弗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韦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任职董事长助理的多弗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亦在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韦博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关于担任董事的条件和要求。

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建军先生,1966年11月出生,山东北方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所长、执行合伙人兼主任会计师,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等执业资格和正高级会计师职称;山东省高校产业教授、中国会计学会资深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注册会计师、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潍坊职业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特聘客座教授;山东省国资委外聘董事、山东省省级财政投资评审特聘专家、省财政厅技术专家,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注会系列二期)、潍坊市会计领军人才、潍坊市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咨询专家。现担任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建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关于担任独立董事的条件和要求。上述独立董事的个人资料需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

2.戚安邦先生,1952年2月出生,博士,管理学专业。历任史克比亚公司总经理、中大公司总裁、南开大学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05年-2008年,在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5年-2020年,在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戚安邦先生从事多年的企业管理工作、工商管理和项目管理理论与方法的研究工作,通过为众多企业开展管理咨询,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具备了从事独立董事的能力和素质。

戚安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戚安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关于担任独立董事的条件和要求。上述独立董事的个人资料需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

3.张洪茂先生,1978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法律专业。2004年8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华夏国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8月至2022年7月,兼上海法涞科技中心总经理;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兼银河星律(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担任德信国际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洪茂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关于担任独立董事的条件和要求。张洪茂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经出具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的个人资料需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

证券代码:000677股票简称:恒天海龙公告编号:2022-019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海龙”或“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公司监事。会议于2022年7月2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金江桂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组成第十二届监事会。

根据公司股东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推荐,并履行相关任职资格审查后,现提名:

金江桂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陈怡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履行相关任职资格审查后,现提名:

徐剑琴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为了保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改选就任前,原监事将继续履行监事职务,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方为任期届满。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两名职工监事马后强先生、刘伟先生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在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后,上述两位职工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出的三名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其中:职工监事马后强先生、刘伟先生直接进入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不需要参加股东大会的选举。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金江桂,男,1970年5月27日出生,本科学历,金融学专业。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市龙湾支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市中山支行行长;现任多弗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民生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

金江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副总裁的多弗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执行董事的民生国际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金江桂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关于担任监事会主席的条件和要求。

2.陈怡,女,1973年10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项目管理专业。历任标准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杭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安邦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联通租赁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邦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多弗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陈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副总裁的多弗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陈怡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关于担任监事的条件和要求。

3.徐剑琴,女,1974年12月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干部、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干部、高级经理、恒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徐剑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二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徐剑琴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关于担任监事的条件和要求。

证券代码:000677股票简称:恒天海龙公告编号:2022-020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季长彬先生、庄旭升先生、冯茂慧先生、黄晓海先生、韦博先生、李建军先生、戚安邦先生、张洪茂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季长彬先生、庄旭升先生、冯茂慧先生、黄晓海先生、韦博先生提名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建军先生、戚安邦先生、张洪茂先生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将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将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公司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77股票简称:恒天海龙公告编号:2022-021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金江桂先生、陈怡女士、徐剑琴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马后强先生、刘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十一届监事会对公司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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